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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MB1664458R/2022-40341 文号 丽农发〔2022〕123号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2-12-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山”字系“共富工坊”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6 09:3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办公室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现将《推进“山”字系“共富工坊”建设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丽水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1日

推进“山”字系“共富工坊”建设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和“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以新时代“挺进师”的奋进姿态坚毅笃行“丽水之干”,助力“两个先行”。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全面推进党建统领“共富工坊”建设的实施意见》(丽组通〔2022〕25号)文件精神,现就推进“山”字系“共富工坊”建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党建联建为抓手、以产业升级为导向,盘活农村闲置资产资源,推动农民增收、企业增效、集体增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着力打造富有丽水地域特色的“山”字系“共富工坊”,为全市经济稳进提质攻坚作出“三农”贡献,在推进“两个先行”中展现丽水“三农”担当。

2.目标任务。聚焦品牌带动和产业赋能两大重点任务,稳步推动“山”字系“共富工坊”建设,积极拓宽农民创业增收渠道,尤其是有效破解低收入农户家门口就业难题。力争到2022年底,全市打造72个品牌带动式“共富工坊”和84个产业赋能式“共富工坊”。同时,根据市委组织部安排,完成年度创建目标。

二、建设类型

1.品牌带动式。通过“企业+合作社十农户”,引导企业与村经济合作社合作,按照一定的标准规范,组织农民从事特色农渔产业种养殖,进行统一加工、包装、销售,打造“乡(土)字号”或国家地理标志农渔品牌,以品牌影响力提升产品附加值。品牌带动式“共富工坊”(附件3)有相对固定的市场经营主体和一定面积的生产基地,吸纳低收入农户就近就业,按照收成或劳作时间获取报酬。

2.产业赋能式。依托农业科研院所或农业龙头企业,开展专业培训、推广优质种苗、提供技术指导,帮助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产技能,推动农产品增产提质,从而增强农民致富创富能力。产业赋能式“共富工坊”(附件4)有相对固定的场所,经常性开展农业技能培训,促进农业生产技术提高,带动农民增加收入。

三、建设方式

1.申报程序。按照“规范一个、评估一个、挂牌一个”的工作步骤,建立“山”字系“共富工坊”申报挂牌机制。由各类申报主体填写《“山”字系“共富工坊”申报表》(附件2),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联合申报主体乡镇所在地开展联合评价验收后挂牌,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县级组织部门(两新工委)备案管理。

2.建设节点。为确保如期完成“山”字系“共富工坊”建设任务,具体时间节点为:

12月10日前:各类主体向所在乡镇或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

12月15日前: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指导各类申请主体进行规范化标准化提升;

12月20日前: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牵头验收一家,挂牌一家,结果报市农业农村局、县级组织部门(两新工委)备案;

12月30日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每个县(市、区)选取点位开展抽查。

四、工作机制

1.明确责任落实机制。建立工作推进协调机制(附件1),对全市“山”字系“共富工坊”建设工作负总责。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类型、建设标准、考评机制和验收办法,组织对“山”字系“共富工坊”开展总体评价。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落实直接主体责任,对具体工作负责,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责任人和建坊时限,积极主动与县级组织部门(两新工委)和工坊所在乡镇(街道)对接,协助工坊建立党建联建机制,综合集成各方政策、资源和力量创造性抓好“山”字系“共富工坊”建设。

2.明确晾晒机制。每月动态晾晒“山”字系“共富工坊”运行情况。围绕品牌带动和产业赋能两大重点任务,市农业农村局定期通报各地“山”字系“共富工坊”建设推进情况和建设最佳实践案例,促进互学互鉴,形成比、学、赶、超浓厚氛围。

3.明确风险防控机制。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评估制度,有效防范政策、市场、舆情等风险。对发生消防火灾、房屋倒塌、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环境污染以及欠薪问题并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不得参与“山”字系“共富工坊”建设。

4.明确宣传推广机制。加强对“山”字系“共富工坊”建设的宣传,深入挖掘典型,树立榜样,及时总结提炼“共富工坊”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学习借鉴,做到学有榜样、做有标准、行有标杆,营造“山”字系“共富工坊”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1.“山”字系“共富工坊”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山”字系“共富工坊”申报表

3.品牌带动式“共富工坊”建设标准规范(试行)

4.产业赋能式“共富工坊”建设标准规范(试行)


附件1

“山”字系“共富工坊”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黄力量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副组长:沈元东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永伟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黄永伟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

范成成    市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处处长

苏  明    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经营管理处处长

林军明    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与市场信息处处长

蒋  浩    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协调处处长

叶樟枫    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与种植业处负责人

李永军    市农业农村局养殖业与农机化处处长

李海慧    莲都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潘余海    龙泉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陈建标    青田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徐仙娥    云和县乡村振兴指导服务中心主任

胡顺山    庆元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田远坚    缙云县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

曹建章    遂昌县农业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

颜雪玲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陈  芳    景宁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蒋  浩

成  员:张任驰、季诗誉、杜立峰

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根据市级联席会议和领导小组部署要求,统筹做好“共富工坊”任务分解、政策保障和督促检查,组织报送相关资料和统计数据,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和业务培训会等。

二、政策指导组

组  长:林军明

成  员:苏  明、李永军、黄  韵、余爱华

围绕“山”字系“共富工坊”建设标准,制定出台市级奖补政策,指导各县(市、区)做好主体培育、产业规划和品牌建设。强化“丽水山耕”区域品牌辐射带动作用,依托农业生产基地和农业龙头企业,创新“企业+合作社+农户”合作经营模式,带动农民从事特色农渔产业种养殖。

三、服务保障组

组  长:范成成

成  员:叶樟枫、吴燕琴、陈军华、叶建军

根据共富工坊建设需要,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和政策兑现,强化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精心做好种养殖技术指导。


附件2

“山”字系“共富工坊”申报表

工坊名称


工坊类别

品牌带动式        产业赋能式

经营主体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工坊地址



乡镇(街道)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品牌带动式“共富工坊”建设标准规范(试行)

项目

指标

具体要求

生产

经营

经营主体

一般为强村公司、村经济合作社或有相应资质的企业。

生产范围

一般是农作物或经济作物种植、水产养殖,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

统一标准

实行统一加工、统一包装、统一宣传、统一销售的经营方式。

硬件

设施

场地设置

有相对固定的生产经营主体,一般带动的生产种植、 养殖基地,面积在50亩以上。

配套设施

温室大棚、生产机械、给水系统、电力通讯等农业现代化设置比较齐全。

制度规范

管理制度、安全制度健全,人员信息公开

吸纳

就业

重点对象

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10人以上,优先招纳低收入农户就业。

技能培训

依托“共富工坊”服务中心、“共富学堂”等常态化组织从业人员参加技能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

建档立卡

对从业人员,特别是低收入农户建档立卡,实行“一人一卡”。

带富

效能

群众带富

带动从业人员人均年增收超过2万元。

集体增富

带动村集体通过土地流转、入股分红、经营管理等方式获取收益。

品牌提升

创立至少1个以上品牌,以品牌化提升产品附加值。

管理机制

运营管理

有固定的工坊管理团队或管理人员。

网格智治

纳入乡镇(街道)网格智治体系。

风险防控

按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备案管理

在县级“共富工坊”服务中心或乡镇(街道)“共富工坊”服务站实行备案管理。

数字赋能

根据各地数字化场景创建进度,及时纳入应用场景智控管理,配合做好应用场景数据维护、更新。

党建赋能

党建联建

开展乡镇(街道)、村(社)、企业党建联建。

结对联系

建立“三个一” 联系工坊制度,明确1名乡镇(街道)领导、1名驻村干部、1名村“两委”委员联系工坊,按职责分工为工坊做好服务。

组织覆盖

建立“共富工坊”党小组,一般由村(社)、企业以及其他相关党员组成。

红色管家

建立红色管家制度,明确1名党员担任工坊“红色管家”。

先锋示范

设置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田等,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附件4

产业赋能式“共富工坊”建设标准规范(试行)

项目

指标

具体要求

生产

经营

经营主体

一般为农业科研院所、农业龙头企业、强村公司或村经济合作社。

生产范围

一般是开展专业培训、推广优质种苗、提供技术指导等。

统一标准

建立农业技能培训、技术指导服务等工作计划,明确培训范围、培训时间、培训人员等。

硬件

设施

场地设置

一般设置在农村,有固定的技术研发中心或生产研究基地。

配套设施

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布局合理、环境整洁,有消防、应急等设备。

制度规范

管理制度、安全制度健全,人员信息公开

吸纳

就业

重点对象

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10人以上,优先招纳低收入农户就业。

技能培训

依托“共富工坊”服务中心、“共富学堂”等常态化组织农户开展农业种植等技能培训,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

建档立卡

对从业人员,特别是低收入农户建档立卡,实行“一人一卡”。

带富

效能

群众带富

带动从业人员人均年增收超过2万元。

集体增富

带动村集体通过土地流转、入股分红、经营管理等方式获取收益。

管理

机制

运营管理

有固定的工坊管理团队或管理人员。

风险防控

按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备案管理

在县级“共富工坊”服务中心或乡镇(街道)“共富工坊”服务站实行备案管理。

数字赋能

根据各地数字化场景创建进度,及时纳入应用场景智控管理,配合做好应用场景数据维护、更新。

党建

赋能

党建联建

开展乡镇(街道)、村(社)、企业党建联建。

结对联系

建立“三个一”联系工坊制度,明确1名乡镇(街道)领导、1名驻村干部、1名村“两委”委员联系工坊,按职责分工为工坊做好服务。

组织覆盖

建立“共富工坊”党小组,一般由村(社)、企业以及其他相关党员组成。

红色管家

建立红色管家制度,明确1名党员担任工坊“红色管家”。

先锋示范

设置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田等,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022.12.6 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山”字系“共富工坊”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