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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重新办理情况公示
时间:2022-12-07 09:4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X2ZJ202009190056号第13项问题和X2ZJ202010040028号第3项问题需重新办理,特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2年12月7日-2022年12月14日

电话:0578-2098839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重新办理情况公示
序号举报地市举报区县受理编号举报内容调查核实情况处理和整改情况
1丽水市青田县X2ZJ202009190056丽水青田砂石行业存在大量乱象,如温溪大桥砂石料堆场占用瓯江岸线,瓯南魁市中湖砂石料堆场侵占河道等。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编号X2ZJ202009190056信访件:1.反映全县砂石行业存在大量乱象问题部分属实,2.反映的温溪大桥两岸砂石料堆场占用瓯江岸线问题部分属实,该临时中转站点用于砂石料的转运,年吞吐量约1000万吨,年停靠砂石料运输船舶约1.5万船次(主要为载重500-1000吨运输船舶),目前有12家承租经营户使用;瓯南魁市中湖砂石料堆场侵占河道问题部分属实,已立即责令企业进行清运,占用水域部分堆料在2020年9月1日已清理到位。1、青田县成立砂石料行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整治工作专班,已关停淘汰低小散加工点9家,规范提升砂石料加工企业24家;对温溪大桥两岸未经批准的19户34处砂石料中转站点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2、中湖砂石料有限公司已经取缔关停;
3、温溪大桥瓯江左岸侧1公里岸线规划为过渡期临时中转站点,由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县砂石料有限公司)作为业主进行统一管理,对临时占用水域和临时用地进行审批,完善环保设施,对场地的堆料做到日运日清。县水利局已经对沙埠砂石料中转码头临时占用水域问题于2021年10月予以临时审批,时间期限至2023年6月30日;
4、目前,小峙码头建设一期已完成,二期仍在建设过程中,预计在2023年11月完工并投入使用。由于青田县砂石料转运水路运力缺口大、空间拓展需求紧,原定2022年12月30日完成整改时限申请延期至2023年11月30日。期间,在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控的情况下,相关部门坚持“两规范化四优化”(附件)加强对该项目的监管,并做好群众的维稳工作。
2丽水市青田县X2ZJ202010040028丽水青田温溪沙埠地段砂石料水运码头噪音粉尘扰民。运输砂石料的机动船排出的柴油废气污染瓯江环境。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编号X2ZJ202010040028信访件:1.反映的“青田县温溪镇瓯江流域沙埠村地段有多处砂石料水运码头,噪音、粉尘扰民,雨天道路污水遍地流淌,运输车辆污水洒落在道路上”问题部分属实。经检测中转站附近敏感点(沙埠村渡头居民住宅)环境噪声监测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限值要求。干燥风大天气,场内会产生少量扬尘,场地无污水遍地流淌情况,存在个别运输车辆不规范运输,污水洒落在道路上的情况。2.反映的“运输砂石料的机动船排出的柴油废气污染瓯江环境”问题不属实。1、青田县成立砂石料行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整治工作专班,已关停淘汰低小散加工点9家,规范提升砂石料加工企业24家;对温溪大桥两岸未经批准的19户34处砂石料中转站点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2、温溪大桥瓯江左岸侧1公里岸线规划为过渡期临时中转站点,由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县砂石料有限公司)作为业主进行统一管理,对临时占用水域和临时用地进行审批,完善环保设施,对场地的堆料做到日运日清。县水利局已经对沙埠砂石料中转码头临时占用水域问题于2021年10月予以临时审批,时间期限至2023年6月30日;
3、目前,小峙码头建设一期已完成,二期仍在建设过程中,预计在2023年11月完工并投入使用。由于青田县砂石料转运水路运力缺口大、空间拓展需求紧,原定2022年12月30日完成整改时限申请延期至2023年11月30日。期间,在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控的情况下,相关部门坚持“两规范化四优化”(附件)加强对该项目的监管,并做好群众的维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