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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浙丽保”主题征文、摄影和短视频比赛的通知
时间:2022-12-09 15:59 来源:市医保局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局各处室、市医保中心:

为深入挖掘“浙丽保”的成果成效,提升“浙丽保”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浙丽保”征文、摄影、短视频比赛。现就有关比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丽水市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浙丽保)领导小组办公室、丽水市医疗保障局、丽水市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浙丽保)联合承保单位。

二、征集时间及范围

投稿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1日

征集范围:丽水市各县(市、区)广大“浙丽保”参保人员

三、比赛主题

“浙丽保”的故事

四、参赛要求

总体要求:围绕“浙丽保”发生在丽水真实故事,既可以从个人的视角,讲述亲见、亲历、亲闻的身边故事,也可以从家庭、社会等层面,讲述“浙丽保”带来的惠民保障等情况,描绘“浙丽保”带来的美好生活蓝图。

(一)征文要求:

体裁不限,记述文、散文、随笔等体裁均可。要求观点正确、主题鲜明、文字精练、语言生动,字数要求在2000字以内。

(二)摄影要求:

1.投稿作品以单图形式投稿,需标注好图片标题和文字说明,图片说明不超过200字。

2.投稿图片统一为jpg格式,投稿作品尽量使用原始图片,可对照片进行裁剪、亮度调整等,但是不可严重后期合成,要保留好原始照片以便核查。每幅作品不低于3MB,拍摄工具不限,相机、手机拍摄均可投稿。

3.投稿者应为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三)短视频要求:

作品时长不少于30秒,最长不超过3分钟,具体呈现形式不限,剧情短片、宣传短片、微纪录片、Vlog、剪辑短片等均可。作品分辨率不得低于720P,接受AVI、MOV、WMV、MP4、RMVB等主流视频格式文件。可以个人或团队名义参赛。

(四)其他要求:

1.参赛作品以真实生活和切身感受为创作基础,均须原创,未在其他书、报、刊、网站、新媒体平台公开发表,也未向其他同类比赛投稿。

2.主办单位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将所有入选作品用于出版图书、画册及推荐相关媒体发表,并在广告、宣传、展览及文化等活动中使用,并不再付酬。

3.本届比赛不收任何费用、不退稿。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4.主办单位拥有比赛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五、投稿方式

“浙丽保”主题征文、摄影和短视频比赛成立组委会,负责专门收集稿件。组委会联系人:吴薇,投稿邮箱:1305826034@qq.com联系电话:15805882552。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征文—作者姓名—作品标题、摄影—作者姓名—作品标题-文字说明、短视频—作者姓名(或团队名称)—作品标题-文字说明。

投稿时需注明作者真实姓名、邮箱、电话、作品名称、作品类型、拍摄时间、地点、简要说明,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或者没有图片说明的作品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要积极组织人员参赛,征集参赛作品,报送征文作品、摄影作品各不少于20个;短视频作品不少于3个。

六、评选办法

获奖人员名单由比赛组委会邀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对收到的全部参赛作品进行评选后产生。

七、奖项设置

(一)征文类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胜奖10名,颁发获奖证书,奖金(含税)分别为10000元、5000元、2000元、500元;

(二)摄影类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胜奖10名,颁发获奖证书,奖金(含税)分别为10000元、5000元、2000元、500元;

(三)短视频类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5名,颁发获奖证书,奖金(含税)分别为10000元、5000元、2000元、500元。

(四)根据各县(市、区)报送参评作品的质量和数量,设组织奖2个。

上述比赛的奖项视参赛人数和作品质量酌情增减。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