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民互动 >> 建言献策
关于公开征求《丽水市市区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房屋改变用途补贴标准以及公寓安置廉购价、优惠价(草案)》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2-02-16 16:4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人民政府土地和房屋征收研究指导中心

为适应市区房地产市场的变化,顺利推进市区房屋征收工作,根据《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2021年12月,市征收研究指导中心启动了《丽水市市区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房屋改变用途补贴标准以及公寓安置廉购价、优惠价》调整工作。我中心经过深入调研、座谈讨论,并征求各方意见后,形成了《丽水市市区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助、房屋改变用途补贴标准以及公寓安置廉购价、优惠价(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将(草案)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见附件)予以公布,向各单位和广大市民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和建议时间为2022年2月17日至2月28日。 

有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馈至市征收指导中心。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灯塔街187号。邮编:323000。 

联系人:孔女士,电话:2251575。  

附件:1. 《丽水市市区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房屋改变用途补贴标准以及公寓安置廉购价、优惠价(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

   2.《丽水市市区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房屋改变用途补贴标准以及公寓安置廉购价、优惠价(草案)》起草说明.docx



丽水市人民政府土地和房屋征收研究指导中心 

2022年2月16日 

意见反馈的情况:http://www.lishui.gov.cn/art/2022/3/30/art_1229218399_384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