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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2-02-21 16:1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医保局

根据市委法制办印发的《关于印发《2021年度法治丽水(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细则》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1年度法治丽水(法治政府)建考核工作的通知》以及全省医保系统法治机关建设的有关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工作各项要求,积极推进医疗保障法治工作。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工作责任更加明确

1.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并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下属单位年度考核,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处室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落实责任清单。一是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制度。印发《丽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并在局网站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二是分解任务清单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迅速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暨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动员会议精神的通知》要求,7月印发《关于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暨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动员会议精神责任清单的通知》,明确我局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推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重要事项清单及相关任务分解,明确各责任处室责任,并协助完成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目标任务。三是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年初结合省局及市本级普法工作要求,及时制定发布局普法责任,进一步细化明确普法内容和责任处室,强化依法行政普法责任落实。

(二)强化普法宣传学习,推进法治能力建设

1.加强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通过专题培训、座谈交流、集中学习、自学等方式,进一步强化法治医保理念。把依法行政和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组织系列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处罚法复议法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中央、省委有关依法行政和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认真开展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德述廉述法工作。鼓励党员干部参加省市有关法律知识培训班并参与执法资格证考试。2021年我局新增人员基本完成执法资格证考试及换证工作,目前持证率达到90%以上。

2.加强机关处室法治能力建设。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履行行政职责,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切实做到依法办事。加强执法人员法治规范化建设,组织医保系统普法培训,邀请省局和兄弟地市案件办理专家及法学教授,开展全市医保系统依法行政执法培训,培训内容涵盖《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审查》《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及《浙江省医保条例》等。进一步提高定点医药机构法治意识,根据贯彻实施《省医保条例》的要求,全市医保系统共计组织现场培训会46场,实现全市1100余家定点医药机构宣传培训全覆盖,累计培训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医保管理人员和医保医生达5083人。

3.强化党员干部法治意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建党100周年为契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及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职工集中观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题读书班、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雷锋医保学堂”——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以及建党100周年党史知识竞赛等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坚定理想信念,旗帜鲜明讲政治。

4.提升依法为民服务办事能力水平。通过开展活动、现场宣传、专题培训、实地解读等方式,加强普法宣传。组织开展以“宣传贯彻《省医保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欺诈骗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普法等活动,召开学习《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全市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对医疗机构、药店现场指导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全面提高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切实提升依法为民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依托“市-县-乡-村”医保监管服务体系,深入推进“五进”宣传工作,全市共组织现场宣传189次,发放宣传海报12320份,《省医保条例》解读宣传折页75600份,问答手册26500册,宣传医保政策、解读医保热点,切实提升全社会对医保法律法规的知晓度,营造全社会“人人知法、人人守法”良好法治宣传环境。

(三)强化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更加规范

1.强化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以“雷锋式”医保服务品牌为引领,推进医保经办数字化转型,促进经办服务更便捷,实现网上、掌上办理率90%以上。开展权力清单事项系统梳理、流程改造。全面落实新冠疫苗资金支付保障,建立医保专员制度,做好企业参保政策宣传与经办服务,积极落实疫情纾困政策。

2.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制度。落实市委市政府依法决策要求,完善行政决策集体审议制度,防范决策风险,强化集体领导意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核工作机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民意调查制度。做好2021年度市医保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等决策事项的社会风险稳定性评估,实现重大政策制定稳评率100%。

3.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备案清理制度和流程。严格落实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全面履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和公平竞争审查、备案等环节程序要求,落实规范性文件网上备案工作。2021年,我局共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文件报备率达到100%。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成2021年8月31日包括2019年之前印发的涉及我局职能范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公布,完成涉及营商环境、健康安全、动物防疫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并对涉及机构改革职能变更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做好相关规范性文件修订基础工作。

4.建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常年聘请博翔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对我局规范性文件、政府采购合同等进行审核,对重大政策制定、信访案件及行政执法案件审理等提供法律意见,全面为我局进行法务把关。完善公职律师制度,发挥公职律师专业优势。做好法律顾问信息系统的顾问服务信息录入,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工作信息的登记管理。

5.加强行政合同管理。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合同管理要求,对我局涉及的政府采购合同、合法性审核、重大合同备案、归档等流程进行管理。2021年,共完成14个行政合同的法治审查。

(三)强化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制度

1.健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目录清单、法制审核程序和审核主体。确保重大行政执法目录事项应审则审,确保法制审核工作落到实处。2021年8月将“对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处骗取金额五倍罚款的行政处罚”纳入行政处罚类别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2.全面部署开展专项整治。我局联合市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等6部门印发《丽水市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丽医保发〔2021〕38 号),成立丽水市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组,推进医保基金全要素、全过程综合协同监管。召开全市医保系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持续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3.建立定点医药机构违规问题协议处理情况定期核查制度。为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管理制度,提高违规问题协议处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局党组印发《丽水市医疗保障局定点医药机构违规问题协议处理情况定期核查制度》的通知,要求经办机构按照服务协议管理要求对定点医药机构做好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并做好自查,局机关法治审查机构定期进行核查等,进一步提高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合法性和合理性。

4.规范开展各项执法工作。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成立了医保局和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组,各自协调下属县市区的工作。全市共抽查 53家定点医疗机构,抽查比例为8%,检查发现主要存在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医保卡享受店内促销、康复治疗记录不规范、药品适应征把握不严、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机构内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涉及违规资金7.5万元。积极参与全省公立医疗机构飞行检查,协助省局强化省域医保服务行为监管,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政务信息公开要求,我局编制依法行政服务指南和执法流程图,各类执法信息及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相关信息公示,在局网站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清单和相关执法人员、职责、权限以及执法依据、程序(流程)、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同时将执法人员信息在办公大厅上墙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落实举报投诉办理责任。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我局将问政直通车和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落实到专人负责,实行统一转办、收集处理和回复,畅通服务办理渠道。2021年,我局共受理问政直通车和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咨询投诉举报件860件,均及时回复和按时办结。

3.落实财政审计监督和巡查监督。积极配合各项财政审计工作,认真依照法律法规要求,真实、完整、及时提供审计所需工作资料或数据。认真落实整改,并依法向社会公告。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新进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工作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理顺,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需进一步完善,普法宣传及执法监督机制仍需加强。

二、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我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依法治国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为契机,进一步理顺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完善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体系,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理顺行政执法机制,严格履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健全行政执法配套工作机制,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通过集中评查、年中抽查等方式,促进案卷管理规范,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程序。做好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申报、审核和公示工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民意调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利用普法宣传日、党员活动日等时机,加大医疗保障重点领域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及时公布欺诈骗保案件查处情况,提高定点医药机构法治意识。举办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咨询活动,建立医疗保障系统工作人员能力培训长效机制,着力提升医保队伍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