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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5663/2022-35248 文号 丽政办发〔2022〕7号
组配分类 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市府办
成文日期 2022-03-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扩投资、优结构”十大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1 09:0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府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丽水市2022年“扩投资、优结构”十大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2022年“扩投资、优结构”

十大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四届十次会议精神,加快浙西南革命老区建设,以重大项目建设推动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山区样板建设,以高质量投资推动高质量跨越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

(一)投资总量增长目标。确保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增长13%,力争增长15%,快于全市经济增速,快于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平均增速。

(二)投资结构优化目标。实现结构指标增速快于面上投资增速。即民间投资,交通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生态环保、城市更新和水利设施投资快于面上投资增速,制造业投资快于其他四个结构指标增速。

(三)重点项目实施目标。实施重点建设项目380个左右,总投资4680亿元左右,年度计划投资580亿元左右。其中重大基础设施项目118个,年度计划投资208亿元;产业项目153个,年度计划投资217.6亿元(制造业项目95个,年度计划投资86.5亿元,现代服务业项目58个,年度计划投资131.1亿元);公共民生及保障房类项目106个,年度计划投资138.2亿元。

(四)一季度“开门红”目标。确保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省集中开工项目一季度全部开工,重点续建项目春节后全部开工,重点新建项目一季度开工率达3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优结构扩投资专项行动。着力扩大有效投资、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充分发挥投资对经济稳增长的关键作用。编制下达2022年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市重点项目建设计划、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责任目标计划、重点建设项目政策处理责任目标计划,积极申报“4+1”“六个千亿”等省级计划,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和省级计划。落实各级领导联系帮扶重点项目制度,全年安排开展“比谋划、比招引、比开工、比投资、比要素”活动,在全市形成比学赶超抓项目扩投资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二)招大引强专项行动。以县(市、区)、市直招商部门、四中心为主体,开展招大引强比拼,实施“月度通报、季度比拼、年度考核”,力争全市引进亿元以上的大项目130个,其中制造业项目占比60%以上,10亿元大项目10个,实际到位资金200亿元。深化央企对接,持续盯引央企及二三级子公司、省属国企,做深做实与央企一对一合作,力争促成央企合作项目5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双招双引办〔市招商中心〕)

(三)先进制造业投资专项行动。围绕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从推动项目开工建设、园区有机更新、惠企政策落实等方面发力,推动纳爱斯生态资源研究及应用、广芯微6英寸硅基晶圆代工项目、爱玛新能源生态产业园等重大制造业项目投资放量。力争完成制造业投资125亿元以上,完成省级重点技术改造投资44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四)重大交通项目投资专项行动。按照“适度超前”的要求,做到“提前开工一批、提速建设一批、前期加速一批”,推动交通项目提速提效。推动衢丽铁路松阳至丽水段、丽水机场、水东综合枢纽等项目加快放量,新开工衢丽铁路衢州至松阳段、G528国道龙泉至兰巨段改建工程等7个项目,力争完成交通投资80亿元以上。争取杭丽铁路、温武吉铁路、青文高速等项目前期取得突破,力争义龙庆高速提前至2023年实施。(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铁委办、市机场指挥部)

(五)生态水利投资专项行动。加快实施一批防洪排涝、水源保障、防灾减灾、生态修复项目,全面开展瓯江源头山水林田湖草沙保护修复工程。继续实施缙云潜明水库引水工程等15个项目,开工建设大溪治理提升改造工程、开潭水库岸线综合治理等5个项目,力争完成生态水利设施投资30亿元以上。加快莲湖水库、缙云棠溪水库、紧水滩—滩坑水资源调配工程等项目前期,争取提前建设。(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

(六)城市有机更新投资专项行动。实施一批重大城市建设改造项目,加快城市有机更新,着力提升城市品质功能。重点推进未来社区、城市风廊及配套设施、城东区块路网、地下空间利用、滨水慢行系统等一批项目,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3600套,力争完成城市更新投资90亿元以上。积极引导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尽快开展新一轮土地批次供应,加大土地供应量,2022年安排1500亩以上的商住用地“净地”储备,确保房地产投资平稳增长。(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 

(七)绿色能源投资专项行动。抢抓国家加快能源项目审批的重要“窗口期”,围绕光伏、抽蓄、储能等领域,加快实施一批重大能源项目。持续推进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项目,全年新增光伏装机35万千瓦。加快缙云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完成7座“十四五”期间实施的抽水蓄能项目预可研编制,力争完成2座项目核准,1座开工建设。推动浙江丽西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成投运。力争完成能源设施投资50亿元以上。谋划推进青田温溪港头村储能项目,力争完成项目预可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国网丽水供电公司)

(八)最美大花园投资专项行动。深入实施1+3+N工程,重点推进26个瓯江山水诗路项目开工建设,实施国家公园项目50个,新开工丽水山居图重要节点项目10个,推进丽水市华侨城精品酒店、丽水市水东客运枢纽星级酒店等高品质酒店建设,加快古堰画乡、云和梯田等旅游景区创5A建设,加快实施一批增花添彩项目,全市种植花卉1.5万亩,新建美丽林相建设65万亩,建设提升大花园瓯江绿道420公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文广旅体局、市林业局、市全域旅游中心)

(九)优质公共服务投资专项行动。以缩小城乡差距、补齐民生短板、建设共同富裕为导向,实施一批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医疗等项目建设。重点推进丽水国际会展中心、市第一人民医院等项目建设,新开工丽水市医疗急救血液管理中心、南城体育中心等10个重大民生项目,力争完成公共服务投资6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卫生健康委)

(十)资源要素保障专项行动。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进一步强化项目用地服务保障。全市供应土地1.5万亩以上,盘活存量建设用地3500亩以上,确保省以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计划指标4000亩、争取省重大产业、公共设施项目用地计划指标500亩,全力争取8个以上项目纳入国家用地保障重大项目清单。抢抓政策机遇窗口,谋深谋细谋实专项债项目储备,确保更多项目进入专项债和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盘子。加大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经费保障力度,安排5000万元用于保障市本级项目前期顺利推进。(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推进机制。建立健全跨条线、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指标协同分析研判机制,完善投资运行月监测、季分析机制,继续开展“红旗”“蜗牛”项目和“曝光台”“先锋榜”项目评选。建立月度投资“赛马”机制,定期组织各地各单位开展“五比五拼”活动,每月对各地投资指标、项目招引、推进、建设完成情况进行考评晾晒。

(二)强化考核激励。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进一步提高投资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年度考核中的分值占比,将一季度“开门红”工作成效纳入年度考核范围,专项债争取等要素争取工作单列考核。统筹市本级和各县(市、区)资金指标,及市区(包括莲都区、开发区)和各县(市)土地指标,对一季度和全年投资赛马排名前三的地区给予奖励加分,并优先推荐该地区项目申报省重大产业项目、全要素直达最优项目。

(三)加大政策争取。接好用足国家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省“5+4”稳进提质、省扩大有效投资政策二十条等政策包,确保政策更快、更精准、更有效落地。分行业研究制定市级政策,形成稳增长的政策工具箱,各县(市、区)也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出台政策,更加充分地把政策红利转化成为发展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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