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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文广旅体〔2022〕6号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2-03-23 10:29 来源:市文广旅体局 浏览次数:

中共丽水市委、丽水市人民政府:

2021年是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级工作部署,切实推动文旅法治,让人民群众的诗与远方更加美好。紧紧围绕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的目标任务,落实《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2021年法治浙江建设重点工作清单》和《丽水市创建全国法治示范市考核责任清单》,把法治建设作为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工程来抓,以法治品牌打造、法治基地建设、法治作品创作为重点,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为加快打造新时代花园城市、浙西南红色旅游胜地、东海岸浪漫艺术侨乡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2022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全面履行依法责任制落实

(一)强化法治建设责任落实。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和加强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认真落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监察、司法、审计、群众、舆论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021年1月份,我局按时向市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二)强化法治要求落细落实。我局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市级召开法治政府建设部署会、推进会、点评会后,我局主要负责人均第一时间在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上传达会议精神,明确法治工作的重要性,提出相关要求,形成全系统人人知晓,共同参与的法治氛围。同时注重法治工作清单化和常态化管理,每月情况上报市依法治市办。

(三)强化重大决策依法依规。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省市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3月份制定并发布我局年度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台账资料,严格执行法定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100%覆盖。

(四)合同规范性文件应审尽审。加强对法律风险源头防范和把关,进一步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范围,严格管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及备案工作,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合同、重大处罚案件等重大行政事项合法性审核100%覆盖。7-8月我局完成2021年度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共废止本局规范性文件5个,修订1个。

(五)强化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局系统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实现全系统决策法律顾问全覆盖,并建立法律顾问登记备案及工作月报制度。充分发挥其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签署重大合同、洽谈重大合作项目、处置重大突发事情、化解重大群体性矛盾纠纷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目前我局已配备1名公职律师,并积极发挥公职律师作用。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共办理法律工作139件(其中仅修改合同98份,既修改合同又出具法律意见书21份,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3份,出具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7件,出具实施效果评估报告1份)。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便民利民

(一)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以数字化改革为总抓手,推动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流程再造取得更多成效。全面实现文化和旅游系统政务服务“全省通办”。坚持以法治思维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优质化,大幅压缩审批时限,100%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和“材料电子化率”。进一步规范文旅市场秩序,加强管理,优化服务,营造良好文旅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2021年度共办理行政审批530件,其中行政许可310件(内资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13件、导游证核发281件、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游泳)10件、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许可1件、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延续审批4件、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变更审批1件、),行政确认186件,其他行政权力34件。

(二)着力提供优质公共服务。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是党中央的战略部署,也是文旅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我局制定《关于高质量建设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先行省的实施意见》,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努力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着眼服务效能提升,组织开展公共文化场馆服务大提升活动,景宁县图书馆等13家公共场馆入选省公共文化场馆服务功能拓展先行先试单位名单,莲都区图书馆等3家单位入选全省第一批“满意图书馆”达标名单;与市纪委监委合作建成并启用全国首家“共建共享清廉书室”。在国家近年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等一批公共文化领域法律法规后,我局迅速启动法治工作机制,以实实在在措施推动文旅法治成果惠民。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推动游客中心、旅游指示标识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旅游者出游的舒适性、安全性、便捷性。

三、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治理依法执法

(一)严格落实“三项制度”。一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已建立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目前已配备2台执法记录仪,实行执法音视频建档管理,同时进一步完善了音像记录事项清单。二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按照《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省政府令第348号)规定,我局在线上线下均公开相应流程、公示执法依据、人员信息、执法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活动时,均按规定佩戴标识,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全过程公示执法身份,并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三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强化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落实,完成执法职能整合后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修订,使文化行政执法行为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积极推进法定简易程序外所有行政决定法制审核,做到“一案一卷一审”。今年,局文化执法队办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2件,办件过程中,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

(二)强化执法队伍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一是严格人员管理和系统维护。目前我局现有执法人员42人,执法持证率97.7%(由于2人为今年刚调入待考),符合90%以上的考核要求;法制审核人员3人,占局总人数的7%,符合5%的考核要求。根据要求建立完善前端条件配置,对全系统执法证件严格规范管理,及时更新完善人员信息、证件信息。二是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制定并印发《关于全面实施丽水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强基”计划的通知》,部署风险大排查、岗位大练兵、规范大建设、师资大培育、课题大调研活动,召开全市执法工作会议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制定《关于印发2021年文旅部在线培训考试系统必学课程计划表》、《关于公布2021年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调研课题的通知》、《关于印发丽水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课件选题的通知》,进一步强化执法队伍能力建设,稳定执法队伍,提升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积极推进实现执法服装、执法证件、执法文书的三统一,严肃文化和旅游执法纪律,树立良好的执法队伍形象。今年已开展执法业务培训6次,培训人数达317人次。三是强化队伍作风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构建惩治和预防体系,着力从源头上治理腐败,构筑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加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交流协作,联合开展执法培训、案卷评查、交叉检查等活动。6月我局印发《关于开展护航“建党100周年”丽水市文化市场交叉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各地按照要求开展对口交叉执法检查,共检查单位78家,发现问题36条,现已全部整改落实。

(三)维护良好的文旅市场秩序。紧扣“建党10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元旦春节、“两会”期间文化市场专项检查、旅行社市场专项整治、娱乐场所、新闻出版场所专项检查行动、“扫黄打非”等系列专项行动。6-7月份,部署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护航建党“100周年”市区文化市场监管攻坚行动,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各项监管任务并将责任具体落实到处室,确保监管不留死角、市场平安有序,同时依法依规做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工作。积极履行综合行政执法职责,以旅行社诱导强迫购物、假借保健品名义组团、组织游客前往非旅游目的地旅游以及上网服务、娱乐、演出、网络文化等市场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禁止内容和网络文化案件查办力度,整治文化和旅游市场突出问题。全市出动日常巡查10238人次,检查经营场所4487家次;受理举报(督查)线索7件,行政处罚立案调查107件,同比上升122.92%。办结案件103件,警告50家次,罚款273100元,停业整顿1家次,吊销许可证1家次,没收非法所得9252.66元,没收违法物品1342个。其中含重大案件2件。

(四)推进非法地卫专项治理。深化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和境外卫星电视监管,加大对网络传播境外电视非法行为的整治打击力度。地卫专项整治活动共发出整改通知书237份,宣传相关政策法规2477次,联合执法88 次,立案2起,取缔非法销售点3 个,查处非法生产销售网点4家,自行拆除非法境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966座,强制拆除478座。

(五)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优化旅游执法与公安、市场监管、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协同的监管模式,推进旅游行政调解进驻当地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实现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

四、发挥行业优势普法惠民于民

(一)将法治文化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将普法宣传纳入文艺创作、送文化下乡,组织文化和旅游系统以法治宣传教育为主题的讲座和展览等,今年全市开展法治类送戏下乡、法治展演35场。依托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非遗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农村文化礼堂、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等公共文化阵地和旅游设施,谋划经常性开展普法的文化场馆。指导文化和旅游企业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我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市普法办4单位联合开展全市“普法农家院”评定工作,共授予19家农家乐为“普法农家院”,共有123家“普法农家院”复评合格,进一步巩固和改善农村法治环境,起到了示范带动引领作用。

(二)抓好重要时间节点的普法活动。已建立“八五”普法领导小组,并已制定“八五”普法计划。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坚持常规法治宣传的同时,充分发挥行业优势,突出文旅特色,使法治宣传更加贴近群众。充分利用春节假期、“3.18”全国文化市场日、“5·18国际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暑期等特定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多途径多形式宣传法治文化。今年1月,我局“丽水市大窑龙泉窑遗址首部地方立法”项目参加全市十大普法项目评选,最终荣获优秀项目;3月18日,我局联合庆元、龙泉两县在庆元县竹口镇、龙泉小梅镇开展文物法制宣传活动,制作宣传展板6块,发放法制宣传折页600余份,让普法宣传进乡镇、进农村落到实处;4.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我局联合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等部门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折页200余份;“5·19”是全国旅游日,为进一步深化文明旅游建设,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切实提高游客文明旅游、守法用法意识,5月16日,在莲都区海潮村文化礼堂举办了丽水市“文明旅游 法治同行”暨庆祝建党100周年宣传活动;7月22日晚,恰逢暑期剧院观演热潮,丽水市文广旅体局、丽水市文化馆联合在丽水大剧院举行“文明旅游 法治同行”文旅普法宣传活动,以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为引,赏经典剧目,食法治大餐,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大菜摆进剧场,活动现场开展法治问卷、答题赢奖、观看法治视频、文化旅游法律咨询等,引来市民围观点赞,让法治文化走近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10月28日,在青田县开展全市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流动大舞台》法治专场走进丽水青田活动,法律知识问答环节现场氛围热烈;11月30日下午,我局在东苑小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志愿服务活动,面对面地向市民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相关内容,和现场群众上一起共同“学宪法,明宪法,悟宪法”。

(三)形成人人参与学法用法新格局。为提升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按照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党支部会议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目前已开展集体学法8次,包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以及“两法一条例”廉政建设等法律法规,参加学习人数达600余人次,进一步提升了党员干部法律水平;局法治工作分管领导带头开展《努力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护航丽水共同富裕山区样板建设》、《学习“两法一条例”,共建廉政新防线》等专题法治宣讲活动;全体干部职工充分依托干部网络学院进行法律法规学习考试,全局通过率达100%。通过以文化人、以旅怡人,强化党员干部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推动法治成为社会生活方式,为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提供文化支撑和精神力量。

五、存在不足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短板不足。主要包括:一是普法阵地力量和数量不够,联动性不强;二是法制宣传教育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三是普法措施、宣传教育形式还不够丰富,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

六、明年工作思路

(一)打造文旅普法阵地。“三馆一院”是文旅普法的重要阵地,加强对文化和旅游系统各类法治文化阵地的管理,切实发挥其作用。城乡各级图书馆均设立法律类书架、图书角,要求市县不定期举办法治沙龙、讲座;博物馆利用自身优势,举办文物展览的同时,大力宣传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文化馆专门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厅(应星楼),展示丽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网吧、KTV等文化娱乐经营场所依法设置法律提示,直接面向消费者开展普法宣传。

(二)创作法治文化作品。发挥文艺创演优势开展法治宣传。专业艺术和群众艺术齐发力,为广大群众送上丰盛的法治文化大餐。举办乡村村晚、群众文艺作品评选、歌唱大赛、广场舞展演、送戏下乡等品牌活动,文艺作品融社会法治和文旅法治宣传于群众喜闻乐见的群众文艺活动中。将法治元素融入地方戏、民间剪纸、景宁畲歌、织彩带等民间艺术,推广“非遗+普法宣传”做法,打造普法民歌、法治地方戏等一批蕴含现代法治精神的民间文艺作品,以法治文艺作品润养人心,促进广大群众法治习惯的实践养成。鼓励群众自我组织、自编自演、自娱自乐,活跃基层法治文化生活。

(三)创新普法活动形式。结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博物馆日、图书馆日、旅游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春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广泛开展各类主题活动,传播普及法律法规。策划开展非遗进校园、进社区活动,让《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走进群众心里,使优秀传统文化在基层和群众中落地生根。开展鉴定藏品并提供一对一的文物法规宣传、咨询服务,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提升群众文物保护意识、遏制文物违法犯罪活动发挥了较好宣传作用。注重线上线下双向发力,推进“互联网+法治文化”,运用青年人乐于接受的网络技术,通过新媒体等形式,开展法治文化宣传。加强网络宣传,组织拍摄法治题材微视频,扩大文化和旅游领域法治建设的影响力,增强依法治市,让法治沁润人心。

(四)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强基计划”和“青苗计划”全面实施,深入开展综合执法岗位大练兵、大比武和综合素质提升训练活动,不断提高执法队伍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针对80、90后年轻执法人员,开展小班化培训,压重担、促发展,切实发挥青年执法人员骨干作用。同时推进执法人员严格执法程序,提高办案质量。按照省、市政府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严格落实文化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及时调整完善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考评细则,强化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督导考核,促进执法工作规范、合法。

下步,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自信的重要论述,把创建国家法治示范市作为建设法治丽水的准确方向,发挥文化和旅游部门优势,创新法治文化内容形式,深入挖掘、应用传统法治文化基因,普及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努力形成具有丽水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体系。在省市的指导和关心下,丽水将为加快构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文旅力量!


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