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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MB1960337R/2022-35572 文号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
成文日期 2022-04-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关于启动莲都区新冠肺炎疫情Ⅱ级应急响应的通告(第2号)
发布时间:2022-04-11 14:5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疫情防控办

根据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经丽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4月10日零时起,启动莲都区(含丽水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II级应急响应。现将响应期间有关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1.非必要不出莲都区(含丽水开发区)。

2.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扫码)+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保持“一米线”社交距离等防疫措施,严格守好各类“小门”。

3.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托幼托育机构,原在校人员原则上留在校内,学校不具备正常教育教学条件和生活条件的,经过审批可以离校实行线上教学;校外人员一律不得入校;所有已在家的学生实行线上教学,视区域核酸检测结果再定返校时间。即日起,暂停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线下教学活动。

4.辖区内电影院、酒吧、KTV、麻将馆、棋牌室、浴室、足浴、桌游室、网吧、剧本杀、密室逃脱、公共文化场所等室内密闭场所一律暂时关停。

5.暂停各类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一律不办,餐饮场所接待人数一律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0%。

6.从严控制各类会议,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谁举办谁负责”“哪里举办哪里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参加人数。

7.加强对零售药店药物销售管理,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细菌等四大类药品。一旦出现发热、干咳、胸闷等不适症状,向所在的村(社区)、单位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尽快到医院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8.严格高速出口、国省道及重要出入口的管控,除保障生产、生活、防疫等重点物资运输外,暂停车辆进入;从国省道经过的车辆,要提前绕道,禁止从城区过境;暂停辖区内城乡公交车营运;主城区公交车载客量控制在核定承载量的50%以内。

9.莲都区岩泉、万象、紫金、白云、联城五个街道中心城区,以及开发区范围内所有人员连续开展3轮(一天一次)区域核酸检测,后续视情另行通知。

10.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按照“三区”管理规定执行。红、黄码人员严格按照管控和核酸检测要求,主动配合落实防疫措。

请广大市民主动加强自我防护,勤洗手、戴口罩、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不传谣、不信谣,积极配合相关疫情防控相关管理措施。同时,接种疫苗是最经济有效的手段之一,希望市民朋友能够积极配合,及时进行新冠疫苗的接种,共同筑牢疫情防控的坚固防线。

丽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