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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公共数据开放2022年度工作计划
  • 发布日期: 2022-04-19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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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丽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对标开放数林指数,完善丽水市数据开放管理制度和数据开放平台,提升开放数据数量和质量,进一步促进我市公共数据开发应用,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

以“需求导向、创新发展、提质增效、安全可控”为目标,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和开发利用,释放公共数据资源价值,有效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开展公共数据对标提质行动

1.开放优质数据。对标其他省市优质公共数据开放目录,查漏补缺,针对“14类常见数据集、5大类关键数据集”重点提升;制定我市2022年公共数据开放目录,组织开放相关数据资源。对已开放的数据资源,组织按周期更新。

2.提升开放数据质量。对所有数据资源进行规范化处理,改善数据更新滞后、容量低、空值等情况。

3.编制、修订数据开放相关业务规范。编制《丽水市开放数据供需对接业务操作指南》《丽水市公共数据平台区块链子平台对接技术规范》《花园宝数据上架业务指南》,修订《丽水市公共数据共享工作细则》等规范,明确数据开放要求、数据利用要求、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和保障机制等方面具体要求,重点研究开放过程管理、分类分级、开放数据质量、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等方面标准规范。

(二)开展公共数据分类分级

1.启动公共数据分类分级。分场景、分步骤开展公共数据的分类分级,保障数据安全高效可信应用。根据《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指南》,结合数据分级要求与分级维度,首先开展对市本级公共数据分级。

2.完善数据开放机制。鼓励引导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优先开放与民生紧密相关、社会迫切需要、行业增值潜力显著和产业战略意义重大的高价值公共数据,建立公共数据开放目录动态更新机制。

(三)促进数据开发利用

1.促进精准供需对接。通过数据沙龙、数据应用场景对接会等形式,协助部门、企业开展数据供需对接,支持开发利用公共数据或对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进行融合开发利用,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开展数据创新应用。

2.积极参与浙江省数据开放创新大赛,深入落实省级开放数据工作要求,依托省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有效组织和鼓励企业、高校、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数据开放创新应用,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为目标,助力数字产业化,加快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融合发展,推进“数字丽水”建设,对优秀参赛团队、典型应用案例等进行宣传激励和落地孵化。


三、工作要求

1.开展交流互动。积极响应开放平台中提出的数据需求和反馈评价,不断提高服务能力。积极借鉴国内外优秀经验,通过大赛、会议、沙龙等契机,开展交流合作。

2.加强评估考核。组织开展全市公共数据开放工作情况评估,定期通报工作进度。

3.加强培训与宣传。对内做好市级部门和县(市、区)的交流互动,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首席数据官和数据专员的沟通联动;对外强化宣传,结合《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做好公共数据管理政策的解读宣传,统筹推动全市各部门和各区、县(市)数据开放工作新亮点、新经验和新典型的宣传报道。

附件:丽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公共数据开放2022年度工作计划 .wps

丽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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