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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MB1848572H/2022-35783 文号 丽自然资规办〔2022〕4号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2-04-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公布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4 11:2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市依法治市办统一要求,编制我局2022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

附件:2022年度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pdf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2年4月21日


附件

2022年度(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承办单位

会同单位

决策依据

计划完成时间

决策程序

时间节点

1

丽水市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及丽水市区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丽水市区标定地价体系建设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基准地价更新管理的实施意见》(浙土资办[2014]107号)等

公众参与(公开征求意见)

2022年5月底

专家论证

2022年7月底

风险评估

2022年8月底

合法性审查

2022年9月底

集体讨论决定

2022年10月底

2

丽水市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基准地价更新管理的实施意见》(浙土资办[2014]107号)等

公众参与(公开征求意见)

2022年9月底

专家论证

2022年10月底

风险评估

2022年11月底

合法性审查

2022年11月底

集体讨论决定

2022年12月底

注:1.公众参与方式还包括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2.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程序根据决策事项需要履行,非必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