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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2750/2022-36033 文号 丽商务〔2022〕24号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丽水市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2-05-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商务局关于第132届广交会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2 10:1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商务局

各县(市、区)经济商务局(经济商务科技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局,市直外贸企业:

第132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申请工作现已启动。根据《浙江省交易团关于第132届广交会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秋广交浙团〔2022〕01号)文件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广交会丽水分团展位申报工作,确保企业顺利参展,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会情况

1.展览时间及形式

第132届广交会拟于2022年10月中下旬举办。具体举办形式与规模将综合疫情形势、防控要求等因素确定。

2.展出内容板块

按现有十六大类商品开展展位申请,分别为:电子及家电、照明、车辆及配件、机械、五金工具、建材、化工产品、新能源、日用消费品、礼品、家居装饰品、纺织服装、鞋、办公箱包及休闲用品、医药及医疗保健、食品。

参展展品范围详见广交会官网

(https://www.cantonfair.org. cn/pages/ExhibitCategories)

二、展位申请

1.申请时间

品牌展位确认申请:2022年5月7日—5月30日

一般性展位(含新能源、宠物用品展位)申请:2022年5月7日—6月10日

2.申请流程

请各地通知企业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https://exhibitor.cantonfair.org.cn/),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进行展位申请。

(1)品牌展位

本届广交会仅对企业自愿申请退回和大会收回的品牌展位进行调整安排。请各地通知所属第131届广交会品牌展位参展企业,按原品牌展位的对应展区与数量(可在申请界面查看)确认第132届品牌展位申请。一旦确认申请参展,企业需接受线上展和线下展同步参展。

如确认按原对应展区与数量申请品牌展位,请打印参展申请表(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品牌展位确认申请)并加盖公章后报当地商务部门;如确认退回全部或部分品牌展位,请同步书面提交加盖公章的退展位申请(确认退回时系统自动生成)报省交易团,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品牌展位;如需增加展位,请在对应展区申请一般性展位,届时将在品牌展位粘连一般性展位安排中予以优先考虑。

根据广交会品牌展位动态调整机制,非品牌企业可书面提交、补充或更新品牌展位申请材料,按评审得分递补至品牌展位候选企业名单。从即日起至9月10日,请各地将企业申报的书面材料(一式二份)、“广交会品牌展位新申请企业初审评分表”和“广交会品牌展位申请企业资料明细表”(详见《关于做好广交会品牌展位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秋广交浙团〔2019〕08号)寄送至丽水分团(丽水市商务局)。

(2)一般性展位

请各地通知所属企业中有意参加本届广交会线上展或线下展且符合广交会参展资格的企业(参展资格标准详见广交会官网:https://www.cantonfair.org.cn/zh-CN/pages/%E5%8F%82%E5%B1%95%E4%BC%81%E4%B8%9A%E8%B5%84%E6%A0%BC%E6%A0%87%E5%87%86),按展品目录在线填报对应展区展位申请信息,打印参展申请表(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并加盖公章后,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企业海关编码对应的海关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报丽水分团。

申请企业在申请展位前须在“订单+清单”监测预警系统上线,按要求录入订单信息。

各地根据企业“订单+清单”监测预警系统上线填报情况和展位申报材料,审核企业参展资质。

(3)“两创”展位

“两创”展位参展企业在推动外贸企业“创建品牌、创新发展”、提升广交会参展企业高质量发展中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本届广交会浙江省交易团将继续安排部分展位用于“两创”企业。

请各地根据第132届广交会“两创”展位评审标准(见附件1)和第132届广交会“两创”展位企业申报材料样本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对申报企业进行初评,于5月18日前将企业评审资料(一式一份)和第132届广交会“两创”展位评分表(见附件3)书面寄送至丽水分团,汇总报浙江省交易团。申报材料要求真实、完整、清晰,如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视为无效材料。同时,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企业,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按照获得“两创”展位的规定:申请企业仅限未获得品牌展位的生产企业,实行一年一评制,其展位安排原则上保持二届不变。

(4)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展位

第132届广交会将对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申请企业进行全面评审,并对展位数量进行重新安排,展位安排原则上一定两届。请各地通知所属企业中有意参展且符合广交会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展位使用条件的企业,根据“参展易捷通”系统填报步骤,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在线提交有关申请材料,按展品目录提交对应展区展位申请(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并将加盖公章的参展申请表与国内销售额证明一并报丽水分团审核、备案。除参展申请表和国内销售额证明外,其他申请材料均以线上提交为准。请各地根据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展位申请相关说明(见附件4)于5月30日前将申请企业资料(一式二份)报送至丽水分团汇总后报浙江省交易团。

3.网上申请填报要求

(1)请按照系统提示,详细、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如在申请填报中遇到问题,可参阅“参展易捷通”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的操作指南,或及时联系丽水分团、广交会客户联络中心(4000-888-999)解决。

(2)展位申请时登记的展品将不在广交会官网展示。如需维护广交会官网展示的展品信息,请在获得展位安排后登录广交会官网“云展厅管理”系统进行相关操作。

(3)如申请展区实行展品专业分区,须根据主要展品类别(占本企业展品60%以上),如实申报对应展品专区,以方便采购商准确查找目标展位,提高参展成效。

三、注意事项

1.本届广交会线下展展位价格标准、线上展参展服务费用标准另行通知。

2.企业网上参展申请生效不代表获得展位。展位安排将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安排相关办法确定,安排结果以“参展易捷通”最终公布展位号或丽水分团通知为准。如企业获得线下展展位安排,默认同步获得线上展参展资格。

3.“参展易捷通”为广交会官方唯一展位申请渠道。展位申请相关事宜请先与丽水分团联系。所有参展事宜,包括缴纳参展费用、办理证件等,均须通过丽水分团办理。广交会出口展不委托除交易团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任何展位申请、安排等事宜。请企业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四、联系方式

请各地商务部门初审、汇总属地申报企业的有关材料后,按申报要求和时间节点报送丽水分团,市直申报企业直接报送丽水分团。

联系人:李荣山、周大军。

电  话:2161126、2168721。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597号海关大楼318室,丽水市商务局外贸处。


附件:

1. 第132届广交会“两创”展位评审标准

2. 第132届广交会“两创”展位企业申报材料样本及注意事项

3. 第132届广交会“两创”展位评分汇总表

4. 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展位申请相关说明

5. 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申请企业推荐汇总表


丽水市商务局

2022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4: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展位申请相关说明.docx附件2:第132届广交会“两创”展位企业申报材料样本及注意事项.doc附件3:第132届广交会“两创”展位评分汇总表.xls附件1:第132届广交会“两创”展位评审标准.doc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