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山街道,市本级各养老机构:
根据《丽水市民政局等三部门关于推进市本级儿童之家建设的通知》(丽民发﹝2020﹞41号)文件精神,经申报、核查、公示、审批等程序,决定拨付下列资金:
一、儿童之家运营补助:2021年市本级儿童之家运营补助资金5万元,其中文尚学校儿童之家2.5万元,秀山小学儿童之家2.5万元。补助资金拨付至南明山街道对公账户,由南明山街道下拨至各儿童之家建设单位。
丽水市民政局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