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进一步推动丽水市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22〕11号)精神,结合丽水实际,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2年5月17日-2022年6月15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1.邮箱:272793974@qq.com,联系电话:0578-2661025。
2.来信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689号,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417办公室,邮政编码:323000。
附件: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wps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