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专题 >> 重大行政决策 >> 公众意见采纳反馈
《丽水市关于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采纳情况
发布时间:2022-05-18 09:46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2022年3月9日-3月11日,我局向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函征求《丽水市关于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我局共收到5条意见,经研究,我局采纳和部分采纳5条。

2022年3月24日,我局通过微信公众号“丽水市场监管”发布了公开征求《丽水市关于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截止公告要求的意见反馈截止时间,共收到公众意见3条,采纳1条。


《丽水市关于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汇总表

序号

征求部门名称

反馈意见内容

采纳情况

未采纳理由

1

市委宣传部

无意见



2

市委政法委

建议删除“负责‘平安丽水’工作考核”

采纳


3

市委网信办

建议更改“负责淘汰置换工作网络舆情监测及分析研判,协调做好相关网络舆情应对和处置。”

采纳


4

市公安局

建议删除“财政补贴发放资质认定”,不由公安部门认定

采纳


5

市财政局

无意见



6

市生态环境局

无意见



7

市商务局

建议更改“(八)市商务局。引导鼓励具有一定再生资源回收规模的企业参与报废电动自行车回收处置工作。”

部分采纳

保留“加强对淘汰车辆回收、拆解、处置企业的监督管理”内容

8

市市场监管局

无意见



9

市综合执法局

无意见



10

莲都区人民政府

建议删除“负责加大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和维修单位的日常监管”中的“和维修”

采纳


11

龙泉市人民政府

无意见



12

青田县人民政府

无意见



13

缙云县人民政府

无意见



14

云和县人民政府

无意见



15

松阳县人民政府

无意见



16

遂昌县人民政府

无意见



17

庆元县人民政府

无意见



18

景宁县人民政府

无意见



19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无意见



20

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希望以旧换新置换成本控制在300元至500元以内。

不予采纳

电动自行车的价格为市场交易行为,本部门无法直接干预,且该意见与本方案无直接关系。

21

如超标电动车上牌及考取驾驶证费用控制在800元以内。

不予采纳

超标的电动车于2023年1月1日起不能上路行驶,不存在上牌问题;驾校考证培训费用属于市场交易行为,无法直接干预,且与本方案无直接关系。

22

要考虑到民众成本,淘汰置换应分批处理,不能一刀切,延长时间,以保持社会有序置换,遵循以人为本原则。

采纳

本方案制定均遵循以人为本原则,分批次进行淘汰置换,且本方案意为鼓励提前淘汰置换,无强制性。

        公众征求意见:https://mp.weixin.qq.com/s/RqTCEtmENXq4N0AJJBC-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