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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丽水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听证会的公告
时间:2022-05-19 16:1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烟草专卖局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于2022年5月30日(周一)上午9:30在丽水市烟草专卖局(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153号)六楼会议室举行《丽水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拟设听证代表15名,其中:相关部门代表6名,消费者代表3名,零售户代表6名。

二、听证会听证代表的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对烟草制品零售点设置情况有所了解;

(三)能够按时参加听证会并就听证事项客观公正发表意见。

三、听证会报名相关事项

(一)部门代表由相关部门推荐派人参加;

(二)参加听证会的零售户代表、消费者代表,于2022年5月26日前向丽水市烟草专卖局提出书面申请(见附件一),我局将根据拟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确定听证会代表;报名未达到规定人数的,我局将按照规定委托有关组织推荐;

(三)听证会代表一旦被确定,应当参加听证;

(四)听证会代表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对本次听证事项无异议。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

(二)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中途插话;

(三)参加听证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出席,以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身份参加听证的,须提供单位授权文书,相关部门代表持我局的听证邀请函。

特此公告。

联系人:任先生,联系电话:0578-2782263   。

报名地点:丽水市丽青路153号市烟草专卖局3009办公室。

附件:《丽水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doc

丽水市烟草专卖局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