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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MB16044477/2022-36397 文号 丽环函〔2022〕43号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市环保局
成文日期 2022-04-25 公开方式 依申请公开
关于开展 2022 年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情况“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3 08:3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各县(市、区)开发区分局:

全面落实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部署安排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市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质量根据市局目标责任考核要求,现就2022年度全市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情况回头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截至2021年底,各县(市、区)、开发区范围内已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创建的20个工业园区(详见附件1)。

二、工作任务

按照园区污水应截尽截、应处尽处的原则,通过系统性的回头看工作,发现和解决已创成园区存在管道错接乱接混接、雨污分流不彻底,污水处理设施(厂)运维管理不规范,化工、电镀、造纸、印染、制革等重点行业生产废水输送没有实现明渠套明管或架空敷设,企业生活污水(包括洗浴、餐饮等废水)没有统一收集处理、管网走向标识不清,排污(水)口异常排污,台帐收集管理混乱等一系列突出环境问题。持续建立健全问题发现、整改长效管理机制,为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升提供坚实保障。

三、工作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4月底前)。各地依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情况回头看工作方案,重点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内容,明确阶段性目标,提出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方面的新举措、新要求。各地工作方案请于425日前,报市生态环境局。

(二)自查自纠阶段(5-11)。对照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考核细则《评估技术规程(附件2、附件3),在6月底前完成自查自纠。建立清单化管理机制,梳理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等四张清单,明确各项任务、措施的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到位。市生态环境局视各地组织开展情况组织开展县与县间的交叉互学互促互查。4月起每月25日前上报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回头看问题清单(附件4)。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底前)。各地全面总结年度回头看工作经验,针对在回头看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建章立制,落实长效管理,形成工作机制1215日前,将本年度回头看工作总结报市生态环境局。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情况回头看工作作为夯实园区零直排区创建工作成果重要抓手,将列入五水共治美丽丽水考核。各生态环境分局务必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分管领导要具体落实,任务要到底到边,责任要到岗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坚决防止走过场避重就轻、敷衍应付,确保各项任务抓紧、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园区管理单位和属地乡镇(街道)作为建设责任主体,要做好市政管网、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督促园区企业落实雨污分流、管网修复、达标排放等建设要求,确保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建立健全常态化管理机制,定期开展复核抽查工作,持续巩固提升工业园区零直排建设成果。

)突出重点。各地要紧盯目标任务,突出问题导向,倒排工作计划实行清单化、销号制管理,切实把工作重点放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督促整改问题上。市生态环境局将在自查自纠、督查整改、总结提升3阶段分批次开展市对县工作开展情况的抽查评估,重点评估问题发现情况、整改落实情况,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予以全市通报跟踪督办。

)强化宣传。各地要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全方位、多渠道接受群众投诉举报,零容忍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要在本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主动披露工作动态,及时发布工作进展、典型经验和做法等信息,不断提升公众知晓率与参与度,共同营造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

联系人:肖科健,联系电话:2098536


附件:1.创成园区清单

2.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及评估验收规程的通知(浙环函〔2019337号)

3. 2021浙江省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省级第三方评估技术规程

4.(市、区)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

建设回头看问题清单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20224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