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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丽水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时间:2022-06-01 11:5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办公室(行政审批处)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对2021年度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按照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和彩票公益金使用基本原则,丽水市民政局安排使用的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资助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以及符合宗旨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2021年丽水市本级共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2561.1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94.05万元、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69万元、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459.1万元、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539万元。2021年丽水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共支出合计1959.76万元,其中: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355.48万元、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286.99万元、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1317.2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一、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355.48万元。

老年福利类项目355.48万元。

(1)用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336.7万元,其中300万元下达各县市用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36.7万元完成建设市级养老护理实训基地1家,即丽水市职业技术学院养老培训基地。

(2)养老服务技能大赛18.78万元。完成养老护理员大赛1次,通过职业技能大赛形式的开展,提升了全市养老护理员的技能水平,也全方位展示了全市养老护理队伍的职业风采和技能水平,得到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应。

二、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286.99万元。 

1.老年福利类项目36.63万元。用于资助市本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运行、适老化改造36.63万元。完成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10家,为南明山街道15名符合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老人购买服务,让老人贴心的享受养老服务,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

2.残联人福利类2.9万元。用于资助残疾人机构建设及设施购置2.9万元。

3.儿童福利类227.46万元。用于市万地儿童福利院“添翼计划”、资助残疾儿童康复项目227.46万元。购置儿童康复设备数量15个,康复服务人次63人次,培训人次63人次,残疾儿童生活自理能力有所提高,家长康复照顾能力有所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4.社会公益类20万元。用于资助社会组织公益项目及社会工作及志愿者服务项目20万元。与市本级福彩公益金80万元拼盘开展社会组织公益项目创投活动,共资助30家社会组织开展公益项目。

三、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1317.29万元。 

1.老年福利类项目569.07万元。 

(1)资助市本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运行,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机构建设项目169.07万元。一是对市本级社会化运营的6家养老机构按接收丽水市户籍老年人入住数量给予养老机构运营补助。二是分期举办养老骨干、院长、护理员、养老精英培训班,共计培训各类人员300余人次。三是制定出台《丽水市“绿谷英才”健康养生养老产业精英遴选管理办法》,将养老服务领域的精英人才纳入市委“绿谷英才”特殊支持计划,享受高级人才(E类)待遇(不含购房补贴)。四是对全市申报的28家养老机构重新组织星级评定工作,再次获评星级的养老机构17家。五是组织起草了《丽水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并通过市人大一审。六是借市政协组织开展的居家养老服务的丽水策略“请你来协商”活动为契机,研究、制定《丽水市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实施细则》《丽水市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实施办法》《丽水市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建设指导意见》三项政策。

(2)下达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400万元,用于资助莲都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用房装修项目。

2.残联人福利类89.61万元。

资助丽水市残联人康复医院19.61万元,资助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70万元,添置精神康复设备39台。

3.儿童福利类371万元

(1)资助丽水市万地爱心儿童福利院补助271万元。主要用于儿童生活费支出、教育支出、“明天计划”康复、手术、医疗支出、维修维护支出、特殊教育服务政府(智力康复)、电梯、消防、绿化、消杀、维修改造等支出。2021年福利院康复服务人次63 人,医疗服务人次 56人次,体检服务人次 63 人,教育服务人数 63 人,合同执行率100%,质量合格率 100%,设备交付率100%,政府采购率98%,设施设备维修维护2 次,设备使用年限5年以上。孤残儿童生活自理能力、疾病预防和治疗有所提高,手术后身体健康程度得到恢复,服务对象生活保障100 %,服务对象健康保障 96 %,服务对象教育保障 ≥ 100 %。

(2)资助莲都区儿童福利院改造100万元。

4.社会公益类125.04万元。 

(1)用于丽水市殡仪馆项目改造45.04万元。完成丽水市殡仪馆二期绿化改造、监控提升改造工程、火化炉尾气处理系统保养维护及骨灰整理设备采购、(数字殡仪一体化)应用场景建设等项目,提升了市殡仪馆的整理服务水平。

(2)用于资助社会组织公益项目80万元。2021年8月3日下发了《丽水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市级社会组织公益项目创投活动的通知》,9月14日在市政府大楼108会议室召开“2021年社会组织公益项目大赛”,委托第三方开展项目大赛,经评选小组评选出30家社会组织获得公益项目资助,9月23日下达社会组织公益项目补助资金,委托丽水市活水公司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开展中期和终期评估。

5.济困帮扶类162.57万元。 

(1)用于最低生活保障37.69万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群众40人以上,每月10日前及时足额发放到个人社保卡上,发放及时率95%以上,群众满意率95%以上,保障了困难群众的最低生活水平。

(2)用于救助站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124.88万元。救助及时到位率做到90%以上,实行24小时接待服务,及时救助在丽水城区陷入困境的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及时救助街头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切实维护和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做到救助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8%。

上述公益金支出,有效推动了全市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福利彩票事业的热情支持,欢迎全市人民一如既往地关注福利彩票,关心社会福利事业。

丽水市民政局

2022年0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