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开展林业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市职称评审工作实际,我局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制定了《丽水市林业专业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7月7日前反馈至我局。
电话:0578-2188750
邮箱:hyn1989321@163.com,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括苍路158号
邮编:323000
附件:1.丽水市林业专业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征求意见稿)
2.反馈意见表
丽水市林业局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