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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986461759/2022-36759 文号
组配分类 消费市场运营情况 发布机构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06-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青田剑指非法会销护航银龄消费安全
发布时间:2022-06-06 15:27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自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青田以食品、保健品行业为突破口,立足职能,重拳出击,查处非法会销系列案件,切实守护银龄消费安全。近日,该局成功办结两起食品、保健品非法会销案,罚款金额共计50万元。

2021年12月3日,该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对青田县某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大量老年群众集聚听课,当事人正对一款清血酶FDP纳清片产品进行推广宣传,宣称其具有治疗或预防糖尿病、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老年痴呆等功效,且在宣传中使用或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名义。经查,清血酶FDP纳清片为糖果,属于普通食品,非保健品更非药品。鉴于涉案产品未曾售出,且案发后当事人主动关闭店铺,停止了利用会议讲座进行虚假宣传的违法经营模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青田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同年12月16日,该局执法人员对青田县某保健品经营部进行检查,现场发现一叠印有违法广告内容的宣传单,随即对当事人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通过发放宣传单的方式,吸引消费者进店参加会议讲座,借机推广店内商品。当事人每月开展二至三场会议讲座,其中一场固定宣传护康胶囊这款保健食品,声称该产品具有抗氧化、降低尿酸、降血脂、降血压、改善性功能、预防老年斑、调节眼压、缓解眼镜干涩、帮助伤口愈合等功效。但该护康胶囊的国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显示,保健功能为“延缓衰老、调节血脂”,并不具备当事人宣称的其它功效。根据已查实的情况统计,当事人共销售护康胶囊180盒,货值金额5.184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青田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