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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动合力护绿 守好绿水青山
发布时间:2022-07-01 10:19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网

6月30日是浙江生态日。6月30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丽水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助力绿色发展新闻发布会。近三年来,丽水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忠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生态环境执法改革为牵引,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在帮扶服务企业中不断推动环境执法工作走深走实,助推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取得良好成效。

2019年,中央、省委部署生态环境执法体制改革,在市县两级组织、编制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实行局队合一体制,适当增加了行政执法队伍的编制,划增了水利、农业和自然资源等方面的部分执法职能,市县两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统一以市生态环境局名义开展执法,形成了全市整体执法“一盘棋”的态势。

2021年3月,我市出台《丽水市关于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的实施意见》《丽水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建立起环境违法的主动发现机制。

近年来,丽水生态环境数字化改革也取得重大进展,涉水涉气污染源监管、秸秆焚烧监管、噪声监管等场景上线应用,开展全域生态环境监测感知网络建设,基本形成了覆盖市县乡三级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我市还通过“卫星遥感+物联感知+基层治理‘四平台’”,形成“天眼+地眼+人眼”三位一体的生态环境数字监测监管体系,“丽水污染源企业在线信用监管场景”被评为全国优秀信用案例。

根据《丽水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要求,2020年以来,丽水将190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以非现场方式为主开展监管,提供帮扶服务,做到“无事不扰”,将全市污染源纳入环保“E企管”系统进行分档赋码,实施分类监管。

与此同时,各部门联动合力护绿,协作协奏执法司法“大合唱”。2021年,丽水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开始与公安、检察院、法院、交通、农业、文化、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联动协作机制。

丽水市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职尽责,主动作为,始终保持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高压打击态势。丽水持续开展“昆仑行动”“绿剑行动”“清风行动”及禁渔等专项行动,有效遏制破坏生态环境类违法犯罪活动。近三年,全市共立案侦办生态环境领域刑事案件487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777人,移送起诉717人。在数字化改革方面,丽水公安的打击违法倾倒固体废物的“浙里净”平台、情报分析和生态安全监管平台都在实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丽水市人民检察院致力打造“百山祖国家公园生态检察”品牌,以最高标准助力丽水建设“诗画浙江大花园最美核心区”和打造“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山区样板”,并建立龙泉、庆元、景宁三地检察机关区域联动机制和浙闽三县跨区域常态化协作机制。此外,市检察院还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危害动植物资源的犯罪行为,共批捕14人,起诉105人。如松阳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涉案野生动物达3256只,系全省最大“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案件。

丽水法院以司法公正感受度提升工程为总牵引,不断创新审判工作机制,为丽水高质量绿色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三年来,丽水法院共审结涉环境资源案件2523件。为护航百山祖国家公园创建,促进生态红利充分释放,丽水中院出台《关于服务保障百山祖国家公园创建工作的意见》。为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在生态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中的应用,保护生态高颜值,提升共富高价值,丽水中院于2021年12月出台了《关于服务保障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意见》。此外,我市还推动建立全省首个水治理司法协作中心,率先实现“河长办巡回审判点”市域全覆盖;推动丽水、温州两地十家法院共建全省首个以流域为体系的瓯江生态司法协作机制,共护瓯江母亲河。

下一步,丽水全市还将围绕生态环境质量优中更优的核心目标,推动落实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要求,服务高质量绿色发展大局,继续方向不变、力度不减,重点在污染防治攻坚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执法方式优化等方面持续发力,不断提升全市人民生态环境的幸福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