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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451w/2022-37560 文号 -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7-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市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点学校民生实事项目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5 15:1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有关学校(单位):

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办好中小学教室采光照明提标改造800个以上等四项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确保市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点学校项目的建设质量,经研究,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心理健康教育示范点项目进行现场验收,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

从2022年7月14日开始,至2022年8月3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根据学校的具体进度,申报一批验收一批。

二、验收人员

市教育局组织市心指办、心理教研员、专职心理老师等人员组成验收组,具体名单另行通知。

三、验收程序

1.听取学校介绍项目创建情况;

2.县(市、区)教育局介绍验收情况;

3.实地查验各功能室,现场演示心理健康教育配置的设备。

验收结果适时进行公布。

四、其他事项

验收组成员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验收工作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落实安全出行、疫情防控、饮食卫生等各项要求。

如有未尽事宜,请与市心指办纪咏莲老师联系,联系电话:2610280。


附件:20个中小学心理健康示范点建设项目验收表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个示范点项目验收表.pdf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市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点学校民生实事项目验收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