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丽水市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科技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规范市级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重点实验室在自主创新中的作用,我局起草了《丽水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丽水市科技信息网、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书面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现将征求意见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7月8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丽水市科技信息网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
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7月8日书面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建议。
二、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
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建议2条,反馈单位为丽水市中心医院,经研究决定采纳2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
具体反馈意见如下:
号 | 单位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原因说明 |
1 | 丽水市中心医院 | 丽水市重点实验室中实验室主任年龄由不超过60周岁改为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 采纳 | |
2 | 丽水市中心医院 | 在重点领域开展基础研究,特别是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验开发,应该为“重点领域开展相关研究,特别是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验开发” | 采纳 |
征求意见稿:http://www.lishui.gov.cn/art/2022/7/1/art_1229265812_573358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