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451w/2022-37646 | 文号 |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07-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相关处室:
为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举措,进一步推进我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确保在2022年8月底前实现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的阶段性目标,拟召开全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推进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各县(市、区)交流;
2.传达学习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相关会议精神;部署下一步工作。
二、时间、地点
时间:7月21日(周四)9:00开始,时间半天。
地点:丽水市教育局515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各县(市、区)教育局规范工作分管副局长和科室负责人;
2.市局基教处、计财处、人事处、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人。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围绕当地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中加强学校党的建设、控制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比、核查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办学规模、规范民办学校的招生行为、加强民办学校的教学工作管理、整治民办学校名称、实施民办学校财务全流程监管、理顺“公参民”学校的体制机制、建立督导评价体系等9项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等进行总结。
2.请各县(市、区)教育局于7月20日上午12点前将参会回执和规范工作推进情况总结电子文稿通过浙政钉报送至市教育局职成高教处,联系人:梅进德,联系电话:13757092131(浙政钉同号)。
3.与会人员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附件:会议回执
丽水市教育局
2022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召开全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推进会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