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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行“双减”实践案例培育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22-07-04 16:4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双减”优秀实践案例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290号)要求,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义务教育“双减”优秀实践案例的征集遴选工作。为学习借鉴 “双减”优秀实践案例的做法和经验,落实“双减”工作总体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和途径,做好“双减”优秀实践案例的培育和征集工作,促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落深落实、提质升级。决定举办“双减”实践案例培育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2年7月6日上午至7日下午培训,培训时间2天。6日上午9点前报到。

(二)地点:景宁畲乡鸿宾大酒店

二、培训对象

县(市、区)教育局分管“双减”优秀案例培育和征集工作相关同志,中小学校“双减”案例撰写相关人员。

县市区

莲都区

龙泉市

青田县

云和县

庆元县

缙云县

遂昌县

松阳县

景宁县

市本级

合计

人数

5

5

5

4

4

5

4

4

4

4

44

三、培训内容

“双减”实践案例培育和撰写研讨,优秀“双减”实践入围案例经验分享,案例撰写方向、注意事项等培训。

四、其他事项

(一)各地至少安排2名乡镇学校老师参加,每位参加培训教师均要在会前撰写一个“双减”案例,培训时提供研讨、交流、修改,培训时带笔记本电脑。

(二)撰写案例请关注:

1.课后服务的“新”途径,农村劣势资源学校和城区优势资源学校如何立足自身条件提升课后服务质量?

2.作业管理的“新”举措,从作业减量到作业提质,作业取向、结构,作业与评价的关系出现了哪些新的变化?

3.教育教学评价的“新”样式,评价焦点向综合素养和学习品质的转移,撬动学校教育教学生态改变。

4.学生自我管理的“新”做法。

(三)参训人员按时参加培训活动,并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培训期间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和行程码、健康码查验。培训报到前14天内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或近30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的,以及尚处于居家健康管理、日常健康监测的,请安排本单位其他工作人员参训。

(四)培训人员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五)请于2022年7月4日前将参会回执(见附件)报景宁县教育局教育科叶良,联系电话:5085157。


附件:培训回执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docx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行“双减”实践案例培育专题培训班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