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资讯 >> 部门动态
执法司法联动协作护绿 环境保护助力绿色发展
时间:2022-07-06 10:1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网

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

近三年来,丽水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忠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生态环境执法改革为牵引,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在帮扶服务企业中不断推动环境执法工作走深走实,助推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取得良好成效。

严格的监管和规范的执法,为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了保障。丽水生态环境指标全国领先、全省领跑,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连续18年位居全省首位。

2021年,丽水成为全国唯一一个水、气环境质量同时进入前十的地级城市。市区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为99.7%,居全省第一;国控断面Ⅰ~Ⅲ类水比例、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实现“三个100%”。

微信图片_20220706095740.jpg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推动执法体制改革 扎牢法治环保“防护网”

1657072502616.jpg

2019年,中央、省委部署生态环境执法体制改革。在市县两级组织、编制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划增了水利、农业和自然资源等方面的部分执法职能,市县两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统一以市生态环境局名义开展执法,形成了全市整体执法“一盘棋”的态势。

2021年3月,我市出台了《丽水市关于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的实施意见》《丽水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建立了环境违法的主动发现机制。截至目前,共查实举报线索5起,发放奖金27500元。

随之,生态环境数字化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涉水涉气污染源监管、秸秆焚烧监管、噪声监管等场景上线应用,开展全域生态环境监测感知网络建设,基本形成了覆盖市县乡三级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通过“卫星遥感+物联感知+基层治理‘四平台’”,正在形成“天眼+地眼+人眼”三位一体的生态环境数字监测监管体系。“丽水污染源企业在线信用监管场景”也被评为全国优秀信用案例。

三年来,我市相继开展了5轮“风雷”系列和2轮“绿剑”专项执法行动,围绕重点问题、环节、区域、行业、企业等,查处了一批行政违法案件。2019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共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案件719起,罚款金额7703.79万元,其中实施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184起。

此外,根据《丽水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0以来,我市将190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以非现场方式为主开展监管,提供帮扶服务,做到“无事不扰”;将全市污染源纳入环保“E企管”系统进行分档赋码,实施分类监管。

丽水实施正面清单管理,主要是鼓励企业知法守法,主动管理,对这些企业的监管将以非现场为主的方式进行,执法人员将依托在线监控、数字化平台等形式进行执法检查,“无事不扰”,尽量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部门联动合力护绿,协作协奏出生态环境执法司法“大合唱”。2021年,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与交通、农业、文化、市场监管等行政执法队伍及消防救援部门建立联动协作机制。由此,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的执法力度不断加强、司法合力也持续汇聚。

不仅如此,丽水市环保局积极推进对企业环保监管的市级统筹、县抓落实机制,采用“市县协同、局队一体”的监管模式。常态化实行跨县执法检查,有效地整合了执法力量,发挥了“1+1>2”的效果。三年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拉网清零”等行动,共排查企业1247家,发现整改环境问题隐患795个。

近年来,丽水建立并严格落实《丽水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丽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和《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三项制度,建立案件主办人负责制,严格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充分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2021年,丽水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还获得生态环境部信访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省厅信访大比武一等奖,全省大练兵集体三等奖等荣誉。组织参与全国重点区域帮扶督查和全省交叉执法等共85人,获生态环境部通报表彰21人次。

丽水市公安局

保持对破坏生态环境类

违法犯罪严查真处

微信图片_20220706095743.jpg

作为“中国生态第一市”,生态环境资源一直是丽水最大的优势,全市林地面积2199.19万亩,占全省的1/5,森林覆盖率高达81.70%,且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物种多样性、国家重点保护物种数量、新记录物种数量均高居全省之冠。

如此优越的生态环境如何得到合理保护?

市公安局持续开展“昆仑行动”“绿剑行动”“清风行动”及禁渔等专项行动,有效遏制破坏生态环境类违法犯罪活动。近三年,全市共立案侦办生态环境领域刑事案件487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777人,移送起诉717人。

公安系统深入推进数字强警建设,整合视频监控、行业数据等,构建立体化、信息化、全域化的防控体系。打击违法倾倒固体废物的“浙里净”平台,情报分析和生态安全监管平台都在实战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另外,“绿野寻踪”打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APP正在研发中。

此外,公安系统会同相关部门利用生态环境宣传日、法制宣传日等开展主题宣传。加强执法巡防、打击整治等报道,广泛宣传典型案例、政策法规,努力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在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首善担当,通过夯实基层基础,强化打击整治,推进协同配合,守护好“绿水青山”。

丽水市人民检察院

精细办案专业监督

助力百山祖国家公园创建

微信图片_20220706095747.jpg

丽水市人民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致力打造“百山祖国家公园生态检察”品牌,服务中心大局,创新监督模式,以最高标准助力丽水建设“诗画浙江大花园最美核心区”和打造“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山区样板”。

市检察院以数字化为引领,打造“百山祖国家公园生态检察”品牌,践行精细化办案和专业化监督相融合的工作机制,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落实落深;以百山祖国家公园创建为依托,建立龙泉、庆元、景宁三地检察机关区域联动机制和浙闽三县跨区域常态化协作机制,形成全市检察机关系统化推进的工作体系。

在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危害动植物资源的犯罪行为方面,市检察院共批捕14人,起诉105人,既包括画眉、穿山甲、黑麂、白鹇、鬣羚等濒危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同时也包括南方红豆杉、香樟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以最大力度保护百山祖国家公园全域生物多样性。

其中,松阳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涉案野生动物达3256只,系全省最大“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案件。

庆元县检察院构建“百山祖国家公园守望”数字化监督模型,培育“百山祖国家公园生态检察”品牌市域治理创新项目,并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等职能作用,堵塞生态环境资源领域管理漏洞,促进社会善治。

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创新审判工作机制

为生态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微信图片_20220706095736.jpg

丽水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司法公正感受度提升工程为总牵引,不断创新审判工作机制,为丽水高质量绿色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为司法护航百山祖国家公园创建,促进生态红利充分释放,丽水中院出台《关于服务保障百山祖国家公园创建工作的意见》;为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在生态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中的应用,保护生态高颜值,提升共富高价值,丽水中院于2021年12月出台了《关于服务保障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意见》。

丽水法院全面落实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三年来审结案件116件,居全省法院第一;遵循生态司法审判规律,深入推进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专业化审判机制,三年来审结涉环境资源案件2523件。

2022年,丽水法院有两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累计有四个案例入选国家级环境保护典型案例,连续三年共有五个案例入选浙江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此外,丽水法院还建立全省首个水治理司法协作中心,率先实现“河长办巡回审判点”全覆盖,推动丽水、温州两地十家法院共建全省首个以流域为体系的瓯江生态司法协作机制,共同保护“水清、鱼肥、岸绿、景美”的瓯江母亲河。该机制入选2021年丽水首届“十大法治事件”。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深入推进司法公正感受度提升工程,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为全面建设绿水青山与共同富裕相得益彰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丽水展现法院担当、贡献法院力量。
  来源:丽水日报 文/ 叶浩博 董浩 孙梦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