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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232j/2022-37363 文号
组配分类 财政扶贫资金 发布机构 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7-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中共丽水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助农纾困增产保供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22-07-08 17:18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财政局

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 管委会,市级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经 济稳进提质攻坚行动工作推进会精神,扎实推动支农惠农强农政 策落地见效,统筹做好丽水疫情防控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承接落实支农惠农强农政策。按照“快、实、准” 的要求,加快推进《中共浙江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助农纾困增产保供的若干意见》(浙委农办发〔2022〕4 号)落 地落实,全力支持帮助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与农民群众解难排忧, 保障重要农产品增产保供。市相关部门要抓紧兑现乡村产业高质 量绿色发展 5000 万元政策奖补资金,各县(市、区)、丽水经 济技术开发区要加快兑现各项支农强农惠农政策。(责任单位:市 农业农村局、市相关单位)

二、加快推进涉农项目落地见效。加大省级农业现代化园区、 — 2 — 国家级特色农业强镇以及浙南早茶、浙八味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 目推进力度。加快高标准农田整治、抛荒地复垦、花园乡村等涉 农项目建设,新建高标准农田 7600 亩,高质量创建品质化花园 乡村 200 个。市、县两级涉农部门要深入开展联企纾困服务,加 强与农业经营主体的沟通联系,切实解决生产经营实际困难。(责 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抓紧谋划农业配套支持政策。出台《丽水市关于实施科 技 强 农 机 械 强 农 全 面 推 进 农 业 高 质 量 发 展 的 行 动 计 划 (2021-2025 年)》,新增农机服务中心 5 家,新增农机具 1 万 台,推动主要农作物机械化作业水平提升 3 个百分点。制定实施 “丽水山耕”核心基地、拳头产品、渠道代理商、销售大王、获 得食品生产许可企业等 5 个类别奖补办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 村局、市财政局、市农投公司)

四、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新型农业主体培育“四 百行动”,新培育农业龙头企业 100 家、“丽水山居”钻级民宿 100 家、引领性家庭农场 100 个和“农三师”100 名。新培育农 创客 1600 人以上。加大村集体经济分红力度,力争年内发放集 体经济分红 5000 万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 

五、加大农业农村“双招双引”力度。力争全年完成招引投 资 5000 万元以上农业农村领域大项目 10 个,到位资金 10 亿元、 新增项目供地 1000 亩。加快招商引资在建项目实施,及时分阶 段兑现奖补政策。积极吸纳大城市溢出人才投身“三农”工作, 吸引 1500 名新乡贤回乡返乡助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 — 3 — 村局、市委统战部、市自然资源局)

六、倡导丽水人游丽水行动。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 发丽水市推动经济稳进提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 年全 市干部职工疗休养原则上在丽水市域范围内进行,“丽水山居” 钻级农家乐民宿和等级旅游民宿纳入全市职工工会疗休养采购 目录,纳入采购目录的民宿客房消费指导价每间不超过 340 元。 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符合疫情防控政策前提下,组织干部职 工到“丽水山居”钻级农家乐民宿和等级旅游民宿开展疗休养, 力争 10 月底前完成全市干部职工疗休养,农家乐民宿要根据真 实消费出具票据不得虚开。迭代升级“秀山丽水·文旅一卡通”, 整合全市农文旅资源,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会会员购 升级卡“畅游(玩)丽水”活动,鼓励其他企业、社会团体工会 会员和市民参加。(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 局、市文广旅体局)

七、促进农产品市场流通营销。以县为单位开展丽水“山” 字系品牌推介,在场租、展示展销等营销费用上给予一定补助。 大力支持农村电商发展,稳固“快递进村”水平,实施农产品出 村进城工程,全市农产品网络销售额突破 100 亿元。举办丽水市 “茶产业、茶文化、茶科技”系列活动、“丽水味道”创意大赛、 海峡两岸品质农业高峰论坛、第六届中国(丽水)农村电子商务 大会等活动,刺激乡村消费。(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 局、市林业局、市文广旅体局、市邮政管理局、团市委、市城投 公司、市农投公司)

八、有效拓宽农民增收渠道。鼓励农户经当地乡镇(街道) 报备,在不影响周边环境的前提下适度发展“年猪”、“土鸡” 等特色养殖。鼓励省、市、县三级农村工作指导员(第一书记) 及相关帮扶团组利用帮扶资金和工作经费参与助农纾困增产保 供活动。对农业龙头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吸纳低收入农户成员就 业 1 年以上的,可给予用人单位每吸纳 1 人 2000 元的一次性补 贴。(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局)

九、深入实施“百万农民大培训”行动。统筹开展农业技能 培训、返乡创业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培养有文化、懂技术、 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创新创业带头人, 提升农民群众勤劳致富、创新致富能力。全年培训高素质农民和 实用人才 8000 人次以上,普及性培训 20 万人次以上。(责任单 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社保局)

十、加大金融保险信贷支持力度。对因疫情影响导致暂时还 款困难的涉农主体,金融机构要通过提供中长期贷款、利率优惠、 展期或续贷等方式予以支持,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鼓励 金融机构推出抗疫贷、复工贷、应急贷等专项产品,扩大信用贷 款投放。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农业主体,提供担保贷款支持,适 当降低准入门槛,优先受理、快速审批。制定实施农房使用权改 革配套政策,鼓励金融部门创新金融产品,支持农房使用权盘活 利用。(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丽水市中心支行、市银保监局)

十一、深入实施“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适度扩大搬迁 对象范围,优化政策体系、安置模式,探索跨县域转移安置,完 — 5 — 成安置小区(点)投资 30 亿元,新(续)建安置小区 32 个,全 年搬迁 3 万人。创新金融服务,对下山农民购买安置房在按揭贷 款利率方面给予优惠,确保搬迁农民“买得起”“稳得下”。(责 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人行丽水市中心支行、市银保监局)

十二、完善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开展宅基地促进 产业激活行动,加快推进农房使用权改革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加 大农村资源盘活力度,鼓励资本下乡,创新租赁农房使用权抵押 贷款金融产品,激活村庄经营活力,培育更多就业岗位。引导返 乡农民利用闲置土地、厂房、村庄边角地、农村撤并的中小学校 舍、荒山、荒滩等进行创业。鼓励政府类小额投资项目或村级自 建项目优先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尤其是低收入农户就近就业。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 局、市银保监局、人行丽水市中心支行)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除明确执行期限的,执行期限均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中共丽水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 年6月8日

中共丽水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助农纾困增产保供的若干意见(黑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