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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451w/2022-38257 文号 丽教提〔2022〕33号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发布机构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8-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24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8-23 17:38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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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

第246号提案的答复

潘银燕委员:

您在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46号提案《推进公办合同制幼儿教师同工同酬,助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高质量发展》收悉,您作为一个教育一线专业的管理者和实践者,以我市学前教育存在的短板和实际困难为切入点,积极充分地提出相关建议,感谢您对我市学前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我局与市委编办、市人力社保局和市财政局协同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制定丽水市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管理办法”的建议。目前在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紧张、而幼儿园教师需求增大的情况下,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这种用人方式有效弥补了教师不足的压力。为保障劳动合同制教职工的待遇,我局已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编办和市财政局即将出台《丽水市本级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职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市本级劳动合同制教职工在入口、使用、待遇、考核等方面的实施细则,明确市本级公办幼儿园招录实心公开招聘,按参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致》等规定,在市人力社保局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会同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二、关于您提出的“ 推进公办合同制幼儿教师同工同酬及长效保障机制”的建议。根据《丽水市本级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职工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市本级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待遇待遇按照市本级公办幼儿园在职事业编制教师上年度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岗位工资10%和薪级工资10%部分)和绩效工资两项总额的年平均数作为基数,核定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年工资总额,切实保障市本级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的待遇。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参照执行。此外,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2022年,我局已联合市委编办、市发改委等12部门下发了《丽水市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丽教基〔2022〕35号),行动计划从优化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加强学前教育队伍建设、推荐学前教育优质发展、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和强化学前教育管理创新等六大方面对全市自2021年至2025年的学前教育工作作了全方位的部署,相信在广大幼儿教师和全市教育工作者的不懈努力下,全市学前教育事业将会得到快速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学前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吴鑫(丽水市教育局人事处)

联系电话:2626021    传真:2351535

邮编:323000


丽水市教育局

2022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送:潘银燕委员。

抄送:市府办、市政协提案委、松阳县政协、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