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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451w/2022-38353 文号 丽教提〔2022〕36号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发布机构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8-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26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8-25 17:24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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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

第263号提案的答复

杨春霞委员:

您在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63号提案《民办学校改制后如何解决教师编制及待遇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我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工作实施方案,将有序推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公办工作,市教育局将联合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妥善配置转公后的中小学教师队伍。根据您的建议,我们从以下三方面解决教师编制及待遇问题。

一、保障转公后学校教师编制

市委编办在总量控制的背景下,指导各地充分考虑民办义务教育规范工作的需要,挖潜创新,预留足够空间。下一步,机构编制部门将积极会同教育部门开展编制内部挖潜、统筹调剂等工作,重点保障转公学校教师编制需求。

二、多举措配置民转公学校教师

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制教师配置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留任调剂、转公回流、公开招聘、安置分流等方式,完成教师队伍配置。

三、保障民转公学校教师待遇

事业编制教师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劳动合同制教师工资待遇,按各地有关规定执行。关于教龄满30周年退休,因文件依据已废止,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已没有相关政策依据办理。

感谢您对民办学校改制后教师配置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俞伟毅(丽水市教育局人事处)

联系电话:2626020    传真:2351535

邮编:323000


丽水市教育局

2022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送:杨春霞委员。

抄送:市府办、市政协提案委、市委编办、市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