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451w/2022-38353 | 文号 | 丽教提〔2022〕36号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08-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A
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
第263号提案的答复
杨春霞委员:
您在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63号提案《民办学校改制后如何解决教师编制及待遇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我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工作实施方案,将有序推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公办工作,市教育局将联合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妥善配置转公后的中小学教师队伍。根据您的建议,我们从以下三方面解决教师编制及待遇问题。
一、保障转公后学校教师编制
市委编办在总量控制的背景下,指导各地充分考虑民办义务教育规范工作的需要,挖潜创新,预留足够空间。下一步,机构编制部门将积极会同教育部门开展编制内部挖潜、统筹调剂等工作,重点保障转公学校教师编制需求。
二、多举措配置民转公学校教师
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制教师配置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留任调剂、转公回流、公开招聘、安置分流等方式,完成教师队伍配置。
三、保障民转公学校教师待遇
事业编制教师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劳动合同制教师工资待遇,按各地有关规定执行。关于教龄满30周年退休,因文件依据已废止,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已没有相关政策依据办理。
感谢您对民办学校改制后教师配置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俞伟毅(丽水市教育局人事处)
联系电话:2626020 传真:2351535
邮编:323000
丽水市教育局
2022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送:杨春霞委员。
抄送:市府办、市政协提案委、市委编办、市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