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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160R/2022-39054 文号 丽科提〔2022〕7号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
成文日期 2022-09-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9-14 10:0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

民盟市委会:

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5号提案《“人才科创飞地”不能飞偏》已收悉。我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认真研究落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人才科创飞地”建设工作,今年由局领导带队先后赴杭州数字大厦、衢时代、宁波前湾飞地、青田县、龙泉市、庆元县和丽水经济开发区等地开展专题调研,全面了解我市“人才科创飞地”建设基本情况。召集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数发公司、丽水经济开发区及各县(市、区)科技局,组织召开全市“人才科创飞地”建设座谈会,了解相关工作情况和征求具体意见建议。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3个“人才科创飞地”,建筑面积达39万平方米,总投资达38亿元。其中,杭州丽水数字大厦、丽水(张江)国际科创中心、遂昌上海闵行飞创园、缙杭科创飞地等4个已投入使用,共落地企业220家,2021年实现产值20.78亿元。其余“人才科创飞地”中,7月7日莲都区在深圳签订“飞地”协议;杭州德信AI产业园为市数发公司于今年5月份收购;遂昌上海飞创园(外滩)、青田杭州奥克斯中心人才科创飞地尚在装修;丽水数发公司上海G60科创中心、义乌莲都大厦等“人才科创飞地”正在建设中。

我市“人才科创飞地”建设通过近年来的探索和发展,初步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成为科技创新发展的新高地。通过“人才科创飞地”建设,积极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承接飞入地人才、科技创新资源的溢出,开创“丽水制造+飞地研发”创新模式,积极推动本地产业提速升级。如丽水杭州数字大厦,目前集聚了丽水9家本地企业在此设立研发中心或科研机构,招引各类科研人员85名。同时,还充分利用“人才科创飞地”所在地科创资源优势,加强与飞入地高校院所、科技企业及高端人才的合作交流,为丽水实现异地科技创新提供了重要平台。如上海丽水(张江)国际科创中心,利用浦东区位优势和完整的生物医药上下游产业链优势及高校集聚要素优势,成功招引生物医药企业入驻,初步形成创新药(类似药)产业小集群,并构建“研发在沪、生产在丽、销售总部在丽”的沪丽协同产业创新模式。

(二)成为双招双引的新引擎。杭州丽水数字大厦自2019年9月投入运营以来,共引进企业有39家,其中上市公司子公司2家;集聚各类人才810人,获评国家级领军人才2人,本科及以上人才占比61.2%,硕士及以上85人。同时联动丽水开发区、莲都区、青田县、松阳县共同招商,承接产业转移,落地了爱玛科技、禾森纳医药有限公司等4个产业化项目,预计新增投资215亿元,达产后年税收11.45亿元。上海丽水(张江)国际科创中心已成功引进纳斯达克上市企业、科创板上市企业以及完成A轮融资(融资总额5.6亿元人民币)企业共计6家入驻,集聚各类人才288人,其中博士124人、硕士164人。上海遂昌人才科创飞地(闵行)集聚各类人才300余人,其中本科以上130人。

(三)成为税源培育的新载体。杭州丽水数字大厦开展总部经济招引,2021年实现营收20.8亿元,同比增长82.84%;实现税收8109.22万元,同比增长535.62%;优于建筑体量大于数字大厦的衢时代。

二、下步工作举措

为进一步推进“人才科创飞地”建设,充分发挥其助力丽水高质量绿色发展的作用,我们在认真研究制约丽水“人才科创飞地”发展瓶颈和提案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如下工作举措: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人才科创飞地”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凝聚形成共识与合力。下一步建议成立全市“人才科创飞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全市工作推进会,并将其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市、区)、丽水开发区的考核。把飞地建设纳入各级党委书记人才科技述职内容。坚持一把手带头,建立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

(二)统一标准,精准定位

各地各单位要根据自身产业发展需求,突出重点、规划布局,建设具有明确主导产业定位的“人才科创飞地”,具体做到“四个突出”

1.突出一线城市。顺应创新资源要素越来越集中于一线城市的“马太效应”趋势,将“人才科创飞地”布局于“北、上、广、深、杭”等科技人才最集聚、科技创新资源最密集的一线城市。全市各地围绕“一县一业”特色主导产业类型、企业需求、人才需求等,明确具体目标和发展方向,以实现对本区域主导产业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2.突出科技创新。一方面“人才科创飞地”要围绕飞出地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积极招引高层次人才和高科技项目入园孵化,同时积极鼓励企业“走出去”,支持当地企业在飞地设立企业研究院或研发中心,科技赋能当地产业高质量发展,构筑“研发在外地、产业在丽水,工作在外地、贡献给丽水”的创新模式。另一方面突出“人才科创飞地”对“招才引智”的重要作用,围绕产业发展搭建引才聚才平台,强化高层次人才招引力度,储备高质量人才项目,推动产业与人才融合共进、协调发展,形成“以人才兴产业,以产业聚人才”循环格局。

3.突出产业发展。“人才科创飞地”要紧紧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部署资金链“三链融合”发展,突出当地产业发展的创新需求,大力导入飞入地的各类人才资源,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承接。同时要围绕创新链发展,强化“人才科创飞地”的天使基金、创投基金等金融资本配置,促进创新链与资金链有机衔接,构筑完善的“创新研发-成果孵化-产业化落地”创业创新生态链条。

4.突出统一标准。一是统一飞地名称。“人才科创飞地”名称统一规范为“丽水+县(市、区)+飞入地+人才科创飞地”。二是统一品牌标识。建立丽水“人才科创飞地”品牌标识规范使用制度。各地各单位建立的“人才科创飞地”需由市科技局备案管理。三是统一建设标准。在省内城市设立的,建筑面积应不少于10000平方米以上;在省外城市设立的,建筑面积应不少于5000平方米以上。“人才科创飞地”建设功能需达到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相应认定标准。

(三)锚定目标,落实责任

1.细化目标任务。争取到2025年,全市建成“人才科创飞地”18个以上,实现各县(市、区)全覆盖。其中市数发公司、丽水开发区各建成3个以上,莲都、青田和缙云各建成2个以上;龙泉、庆元、遂昌、松阳、云和、景宁各建成1个以上。到2025年全市“人才科创飞地”引进集聚各类人才400名以上,落地各类高层次人才科技项目100项以上。

2.探索建设模式。一是提倡企业自建。引导企业根据自身产业特点和人才需求,在上海、深圳、杭州等高层次人才和创新资源集聚地设立研发中心或研究院,解决在当地引人留人难和创新资源缺乏困境。二是优化国企组建。支持国有企业在省内外创新资源最集聚、创新活力最强的一线城市,通过购地建楼或购置物业等形式建设“人才科创飞地”,并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开展运营管理。三是鼓励政府共建。鼓励各县(市、区)以入股方式联合组团建设“人才科创飞地”,积极探索多种建设模式,有效解决当地政府资金投入短缺问题。

3.明确分业管理。“人才科创飞地”所属的具体行业主管部门执行分业管理职责,明确其建设和管理的主体责任。市县两级科技部门作为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区域内“人才科创飞地”运行的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全市“人才科创飞地”备案管理和绩效评价,对绩效考评优秀的给予绩效奖励。

(四)理顺机制,破除障碍

1.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推进“人才科创飞地”建设,是加快26县高质量绿色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抓手,省委、省政府应当大力支持。一是争取省直部门要对“人才科创飞地”土地、能耗指标予以单列、给予支持。二是将26县与结对帮扶地的飞地建设工作,纳入省委对结对帮扶政府的考核,加快推进飞地建设。三是实现人才互认,省人才管理部门对飞地招引的人才予以“双认定”。四是对入驻飞地企业予以享受同城待遇。

2.建立与飞入地协调机制。本着“成本共担、利益共享”原则,各县(市、区)要形成长期有效地飞地建设协调机制,建立党政领导互访制度,设立工作专班。定期对接、共同有效协商解决飞地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加快推进飞地建设。

3.完善支持飞地企业机制。一是市直税务、统计、人社等部门针对飞地内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调研指导,提出具体解决办法,切实解决企业发展后顾之忧,促进飞地健康发展。二是市级各部门要把“人才科创飞地”作为服务重要对象,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增强高效服务水平,营造亲商爱商、尊才重才的服务氛围,为飞地企业营造最优质的发展环境。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市科技局农社合作处(规划处) 吴彦勋

联系电话:2138609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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