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市场监管局“四个维度”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行动显成效
时间:2022-09-14 17:0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市市场监管局紧盯重点风险隐患点,从行动推进、违法打击、数字赋能、落实主责四个维度,纵深推进食品安全“守查保”行动,筑牢食品安全监管根基,切实保障全市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截至目前,该局共立案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23件,结案108件,罚没款33.43万元,执法工作成效明显。其中大要案3起,入选省局典型案例2起。

一、铁拳亮剑,横纵贯通隐患

一是全面统筹部署,整体落实推进。狠抓风险大排查、隐患大治理、问题大整改,利剑高悬,重典治乱,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是食品专项整治的目标。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该局结合龙泉实际,制定出台本地“铁拳、亮剑、守查保”等行动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整治范围、工作要求,设立行动专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跨部门协作,确保专项执法落细落实落地。

二是突出重点监管,强化整治力度。以守安全、保民生为着力点,结合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亮剑2022”综合执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等专项行动,聚焦学校食堂、农贸市场、小食杂店、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等重点区域,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采取“严查、严打、严办、零容忍”,以案件查处为抓手,查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严惩一批违法分子,促进龙泉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三是扎实推进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依托“双五”竞赛,推进“浙食链”、“浙江外卖在线”、“简案快办”、“互联网+监管”等数字化应用,利刃出鞘、重拳出击,去的阶段性成效。今年以来,向省、市局上报包括保健品虚假宣传案、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案、故意篡改食品生产日期案、网络直播虚假广告案等典型案例7件。查处的“龙泉市某保健品经营部虚假宣传案罚没款20万元,“恶意篡改食品生产日期案”顶格罚款10万元,形成有力震慑。

二、多点发力,靶向突破筑防线

一是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专项执法行动。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全面治理校园及周边、网络平台等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色情低俗食品现象。该局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重点加强校园及校园周边等区域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抽检监测,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行动期间,查获无底线营销食品3起,下架扣押“恋爱”糖、“活该”糖、“云之”烟食品91包(盒)、过期食品742件,罚没款10.41万元。

二是开展“六一”民生领域专项执法行动。为净化“六一”节日市场消费环境,保护儿童的安全与健康,该局积极开展“护苗”行动,组织执法人员重点对校园周边的儿童玩具、用品、食品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执法稽查。行动期间,共立案查处瘦肉丸铝含量超标、蛋糕违规添加金银箔粉、销售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11起,罚没款8.5万元。

三是加强食品安全抽检。为全面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解决突出问题,强化整改落实,维护食品安全稳定。先后开展了白酒塑化剂污染风险治理行动、你点我检、牛蛙专项抽检、生产企业链上点检、5类重点食品专项抽检、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校园食堂配餐单位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食品安全抽检行动,累计检测食品533批次,对其中不合格的18批次进行核查处置。

三、民呼我为,专项执法护民生

一是开展进口冷链(水果)专项执法行动。为切实规范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行业市场秩序,保障进口“冷链”食品质量安全,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该局持续对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疫情风险进行监测,严防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共出动执法人员286人次,检查从事冷冻冷链食品商场、超市等经营户361家次,立案查处餐饮店、水果店、冷库等经营单位销售来源不明、非法经营加工食用野生动物、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冷冻食品、无证经营进口水果、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等违法行为21起,罚没款6.06万元。

二是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大力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依托部门职能优势,畅通投诉举报等多渠道,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自专项开展以来,该局多次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与公安、卫健等部门联合执法,重点检查以涉老“食品”、“保健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依法打击养老诈骗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45人次,检查经营单位106家次,查处涉老诈骗违法行为3起,共计罚没款22.5万元。其中包括与旅行社合作低价旅游、赠送大米、鸡蛋等名义,吸引老年顾客,再以虚假宣传的方式达到销售昂贵保健品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