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5663/2022-38716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决算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目录
一、概况....................................................................................................................................................( 1 )
(一)部门职责..............................................................................................................................( 1 )
(二)机构设置..............................................................................................................................( 2 )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3 )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3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3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3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9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0 )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12 )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13 )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13 )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3 )
四、名词解释............................................................................................................................................( 19 )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和规划、标准。
2.组织制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市级调剂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完善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承担市本级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4.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完善落实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5.落实国家和省确定的药品、医疗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支付标准,拟订相关收费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组织落实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新机制工作,配合做好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管理等工作。
7.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落实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承担市本级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指导县(市、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职能转变。深化医疗保障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完善统一的全民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推进全市统一的“智慧医保”建设,完善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医保与分级诊疗、价格、控费、签约服务等政策衔接,发挥医保杠杆作用,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价格形成机制,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进一步提高医保资金使用绩效,确保实现医保基金可负担、能持续。
10.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和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加快推进医保与医疗、医药数据互联互通,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医疗保障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丽水市医疗保障局(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丽水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3,872.58万元,支出总计3,872.58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各减少566.98万元,下降12.77%。主要原因是:预算收入减少、厉行节约;我市推出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浙丽保)制度,重特大疾病保障提高,医疗救助专项资金支出减少;离休干部医疗费因人数减少而支出费用降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795.47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795.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794.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872.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1.46万元,占36.71%;项目支出2,450.79万元,占63.2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872.58万元,支出总计3,872.58万元,与2020年相比,各减少566.98万元,下降12.77%。主要原因是预算收入减少、厉行节约;我市推出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浙丽保)制度,重特大疾病保障提高,医疗救助专项资金支出减少;离休干部医疗费因人数减少而支出费用降低。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422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74%,主要原因是预算收入减少、厉行节约;我市推出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浙丽保)制度,重特大疾病保障提高,医疗救助专项资金支出减少;离休干部医疗费因人数减少而支出费用降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71.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7%。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1.3万元,下降0.8%。主要原因是:预算收入减少、厉行节约;我市推出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浙丽保)制度,重特大疾病保障提高,医疗救助专项资金支出减少;离休干部医疗费因人数减少而支出费用降低。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71.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4.2万元,占2.43%;卫生健康(类)支出3,777.05万元,占97.57%;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221.23万元,支出决算为3,87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71%,主要原因是预算收入减少、厉行节约;我市推出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浙丽保)制度,重特大疾病保障提高,医疗救助专项资金支出减少;离休干部医疗费因人数减少而支出费用降低。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指标执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92万元,支出决算为1.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指标执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1.23万元,支出决算为5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指标执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61万元,支出决算为25.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指标执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44万元,支出决算为5.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指标执行。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8.94万元,支出决算为18.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指标执行。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9.23万元,支出决算为29.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指标执行。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 城乡医疗救助(项)。年初预算为86万元,支出决算为76.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市推出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浙丽保)制度,重特大疾病保障提高,医疗救助专项资金支出减少;二是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城乡医疗救助整体支出增速有所减缓。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 疾病应急救助(项)。年初预算为164万元,支出决算为28.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市推出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浙丽保)制度,重特大疾病保障提高,医疗救助专项资金支出减少;二是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疾病应急救助整体支出增速有所减缓。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07.51万元,支出决算为527.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预算下达的项目支出减少。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202.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4.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省转移支付提升医保服务能力中央补助资金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382万元,支出决算为2092.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离休干部人数下降,相关费用支出减少;二是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年度离休及离干配偶医疗费整体支出增速有所减缓。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74.35万元,支出决算为69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主要原因新增人员、人员工资晋级晋档、公积金和社保基数调整等人员经费追加。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 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1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2.5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省转移支付提升医保服务能力中央补助资金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 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21.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83.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37.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03%。与2020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年初预算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1万元,占10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其中: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增加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76万元,支出决算为3.54万元,完成预算的128.26%,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在全国首创政府引导型全民健康补充医疗商业保险(浙丽保)制度,省内外组团来我市学习考察团次多,财政调整和增加公务接待费预算指标额度。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9.4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活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8万元,占100%,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2.03万元,增长193.33%,主要原因是我局在全国首创政府引导型全民健康补充医疗商业保险(浙丽保)制度,省内外组团来我市学习考察团次多,财政调整和增加公务接待费预算指标额度。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2021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76万元,支出决算为3.54万元,完成预算的128.26%。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累计298人次。主要用于接待用餐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我局在全国首创政府引导型全民健康补充医疗商业保险(浙丽保)制度,省内外组团来我市学习考察团次多,财政调整和增加公务接待费预算指标额度。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54万元,主要用于业务交流与学习,接待32批次,累计298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82.85万元,支出决算为337.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4.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信息化建设项目)列支;2019年单位开办以来物业费、2020及2021年档案整理和数字化费用结算等事业运行经费缺口,对年初预算进行了调整。比2020年度增加(减少)160.96万元,增长91.11%,主要原因是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信息化建设项目)列支;2019年单位开办以来物业费、2020及2021年档案整理和数字化费用结算等事业运行经费缺口,对年初预算进行了调整。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5.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6.7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5.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25.6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丽水市医疗保障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丽水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3个,共涉及资金22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3.35%。组织对2021年度“丽水市医疗保障基金财务一体化系统运行维护”、“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资金”、“提前下达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2019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中央第二批)”、“912工程终端项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管理费”、“城乡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离休干部医疗费(社保安民)”、“官兵医疗补助(社保安民)”、军分区现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保安民)等1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我局项目支出2287万元,执行率84.48%。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绩效项目自评。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具体报告作为附件)。
2.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在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中反映“丽水市医疗保障基金财务一体化系统运行维护”及“医疗保障管理费”、“离休干部医疗费(社保安民)”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丽水市医疗保障基金财务一体化系统运行维护”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自评结论为“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进一步压缩了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拨付时间,实现了业务系统与财务系统的融合,提高了业务办理效率,提升了群众满意度;二是该系统的上线运行,形成由业务到财务,财务到业务的闭环,使业务管理系统、银行系统与财务管理系统之间建立无缝接口基金支付更安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目前业财一体化系统只完善了日常所需的零星报销、生育津贴报销等功能,两定机构的结算业务还无法进行一体化支付。因2022年2月,我市统一上线“智慧医保”系统,“智慧医保”系统内财务管理与金融结算模块较原有业财一体化系统更加完善、高效与安全,下一步,将维持业财一体化系统原有功能继续运行,用于老系统部分医保结算待遇的拨付。
“医疗保障管理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自评结论为“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1年和2022年“浙丽保”参保率高达85.3%和93.32%,连续两年位居全国第一,全年近45万人次享受“浙丽保”报销待遇,报销总额1.796亿元,单笔最高报销89万元;二是全市全年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等线上办理事项达40.24万件,约占所有办理事项的87.39%;三是2021年全市户籍人口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99.72%,实现基本医保参保率“三年连升”;四是全面完成集中带量采购各项采购任务,2021年节约医疗费用约4.5亿元;五是全市追回医保基金2338.29万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年初预期绩效目标设置不细致,没有具体绩效数字指标。下一步改进措施:预算编制的规范性、科学性、精准性,强化预算执行跟踪管理。
离休干部医疗费(社保安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8分,自评结论为“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15.64万元,执行数为2015.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切实保障市本级123名离休干部,46名离休干部配偶的医疗待遇,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确保离休干部医药费按规定实报实销,离休干部配偶按规定参照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享受医疗待遇。保障和提高离休干部的医疗待遇,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离休干部医疗费年初预算数与实际支出数存在差距,因为离休干部及其配偶医疗费用支出不可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全面、规范、细化预算编制,合理编制年度预算,加强项目预算收支管理和支出控制,进一步加强资金核算与管理,充分发挥项目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二是加大对离休人员和离休干部配偶医疗待遇的基金监管,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幅度。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 实际支出 | 执行率 | 预期绩效 | 实际情况 | 评价结果 |
丽水市医疗保障基金财务一体化系统运行维护 | 10 | 10 | 100% | 完成“丽水市医疗保障基金财务一体化系统”运行维护 | 完成 | 良好 |
医疗保障管理费 | 15 | 15 | 100% | 用于保障医保各项工作开展的正常办公运转 | 完成 | 良好 |
2. 本年度无财政评价项目。
3. 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具体报告作为附件)。
2021年本部门经费项目支出有“丽水市医疗保障基金财务一体化系统运行维护”、“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资金”、“提前下达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2019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中央第二批)”、“912工程终端项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管理费”、“城乡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离休干部医疗费(社保安民)”、“官兵医疗补助(社保安民)”、军分区现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保安民)等13个项目。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医保局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医保局的正确领导下,优服务、强监管、抓改革,积极担当作为,切实履职尽责,努力推动丽水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工作成效。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丽水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23.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指对市本级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进行医疗救助,特困供养、低保和低边对象救助待遇实现一站式结算.
24.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 疾病应急救助(项):指市本级(包括莲都区)各医院对于因身份不明人员的疾病抢救资金及时申报,经办机构在规定时限内及时拨付资金。
2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丽水市医疗保障局机构正常运行的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丽水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指丽水市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管理事务的支出,市本级离休干部以及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的配偶(或遗孀)的医疗费保障资金。
2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丽水市医疗保障局局属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正常运行的支出。
2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丽水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支出。
30.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丽水市医疗保障局局属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开展城乡医疗救助业务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