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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451w/2022-38738 文号 丽教提〔2022〕5号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发布机构 丽水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2-08-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11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9-02 17:22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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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

第113号提案的答复

王泽玖等3位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13号提案《开展前期调研,加快启动艺术测试纳入“新中考”试点》收悉,由市教育局主办,市文广旅体局、市人力社保局会办。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艺术教育规划和指导

下一步,我市将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学校美育工作进行全面规划,推进艺术教育改革。根据上级政策要求,参照其他地方做法,适时成立书法教育指导委员会,加强对书法教育的指导。

二、全面提升学校美育工作

深入落实“五育并举”战略,增强美育熏陶工作。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推进学校美育提升行动,严格执行音乐、美术、书法等课程方案。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关于推进中小学生运动技能艺术特长达标工作的实施意见》(丽教基〔2018〕153号)文件,广泛开展校园艺术活动,帮助每位学生掌握1至2项艺术特长、会唱主旋律歌曲,并把美育教育评价结果与教学质量奖挂钩。

按照国家要求开齐开足开好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课程,严禁挪用、挤占艺术教育课程课时。加强拓展性艺术课程的开发、实施、评价和共享机制,突出拓展性课程的兴趣性、活动性、层次性和选择性,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学习需求。

三、深化中考审美艺术综合素质评价机制

根据《202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丽教基〔2022〕23号)文件,目前实行的中考已经将审美艺术纳入中考的综合素质评价范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综合评语”和“等第测评”两部分组成。“等第测评”共分四个模块:品德表现、运动健康、审美艺术、创新实践,等第的认定分为A、P、E三个层次,分别代表优良、合格与待合格。评定结果记入学生电子学籍“学生成长档案”。

四、积极推进艺术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全市各中小学依据学校规模、班级数、课程开设和实践指导以及国家课程标准等需要,配足配齐音乐、美术等艺术教育教师,深化艺术教师师资培训,把艺术教师培训工作列入市级重点项目培训。积极鼓励和引导优秀文艺工作者、高校艺术专业教师、艺术院团专家等到中小学校开展结对活动,担任兼职美育教师,推广专业教师和校外师资相互配合的双师型教学方式,形成艺术教育合力。加强中小学美育教师补充力度,通过专项招聘、购买服务、对口支援、提供数字资源等多种途径,解决中小学校美育教师紧缺问题。

五、不断推进绿谷系列“特色艺术教育品牌”建设

以特色艺术教育品牌创建为抓手,加强学校艺术教学与活动。召开学生艺术社团建设现场会,深化改革学校艺术节活动。积极开展各地各校中小学生艺术节、艺术社团建设,组织社团开展与宁波山海协作城际、校际艺术交流,提高学生艺术教育素养。

每年组织“绿谷之春·美术”和“绿谷之春·文艺”比赛,不断推动学校艺术教育发展,丰富校园生活,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审美能力,营造校园浓厚的文化艺术氛围。

六、加强艺术教学工作督导检查

认真落实《丽水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丽水市中小学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工作督查实施意见的通知》(丽政教督〔2019〕4号)精神,全面注重培优,引导学生了解世界优秀艺术,增强文化理解。鼓励学校组建特色艺术团队,办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建设。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专业艺术人才到中小学兼职任教。支持艺术院校在中小学建立对口支援基地。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艺术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张俊芳(丽水市教育局基教处)

联系电话:2626059    传真:2351535

邮编:323000


丽水市教育局

2022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送:王泽玖、邱丹洁、程定飞委员。

抄送:市府办、市政协提案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文广旅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