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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拨付2022年第三批市本级困难人员医疗救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2-09-21 15:52 来源:市医保局 浏览次数:

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丽水市医疗救助管理办法》(丽政办发〔2020〕88号)等文件,经审核,决定拨付2022年第三批市区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实时结算产生的市本级困难人员医疗救助资金,结算时间为2022年2月24日-7月31日,救助资金合计368624.95元,拨付明细如下:

(一)丽水市人民医院、丽水市人民医院微脉互联网医院93813.54元。

(二)丽水市中医院80641.71元。

(三)丽水市中心医院102700.95元。

(四)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47698.7元。

(五)丽水市妇幼保健院59.4元。

(六)丽水市富岭卫生院(丽水市富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88.92元。

(七)丽水市水阁卫生院(丽水市水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717.32元。

(八)丽水市莲都区万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70.33元。

(九)丽水市莲都区白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22.23元。

(十)丽水市莲都区紫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3.63元。

(十一)丽水市莲都区人民医院513.9元。

(十二)莲都南山法敏骨伤医院1563.67元。

(十三)丽水南山法朝骨伤医院1719.37元。

(十四)丽水市陈威东诊所804元。

(十五)丽水汪氏伤科医院667.06元。

(十六)丽水华厦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2646.58元。

(十七)丽水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1600.54元。

(十八)丽水至灵中医院64.38元。

(十九)浙江维康医药零售有限公司丽水中医门诊部421.57元。

(二十)丽水市南城综合福利院医务室1973.15元。

(二十一)莲都区碧湖镇新合堰头村卫生室1424.53元。

(二十二)丽水市江为性诊所884.88元。

(二十三)丽水市莲都区枫树湾卫生院143.63元。

(二十四)丽水莲都和一中西医诊所有限公司1074.3元。

(二十五)莲都区白云街道城西村第一卫生室414.85元。

(二十六)丽水王栋诊所225.37元。

(二十七)丽水生生堂医院有限公司1025.68元。

(二十八)丽水莲都惠恩中医诊所359.67元。

(二十九)丽水市老百姓药品零售有限公司城东路中医综合诊所363.77元。

(三十)丽水志明中医综合诊所30.37元。

(三十一)丽水市隆耀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中心药店1743.02元。

(三十二)丽水市秀山丽水药品零售有限公司4533.93元。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