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专题 >> 优化营商环境助企纾困 >> 有效投资
关于调整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30 11:00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结合我市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管理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就信用等级划分标准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等级划分标准调整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等级划分调整标准

A(优秀):信用评价分105分以上(含105)。

B(良好):信用评价分105-100(含100)。

C(一般):信用评价分100-90(含90)

D(较差):信用评价分90-85(含85)。

E(差):信用评价分85分以下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等级划分调整标准

A(优秀):信用评价分102分以上(含 102)。

B(良好):信用评价分102-97(含 97)。

C(一般):信用评价分97-90(含 90)。

D(较差):信用评价分90-85(含 85)。

E(差):信用评价分85分以下

二、施行时间

丽水市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等级划分标准调整自10月1日起施行,我市11月开标的工程项目应用10月评价的信用等级(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