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2082/2022-38780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决算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目录
一、概况..............................................................................................( 1 )
(一)部门职责..........................................................................( 1 )
(二)机构设置...........................................................................( 2 )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3 )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3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3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3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0 )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12 )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12 )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12 )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3 )
四、名词解释..............................................................................................................( 19 )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起草有关民政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监督管理。
3.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市实施特困人员供养、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组织开展城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民政事业城乡一体化进程。
5.负责行政区划管理。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市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
6.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收养登记工作。
7.拟订全市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指导和管理城乡养老机构建设,指导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8.负责殡葬管理和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9.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拟订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主管慈善工作。
10.负责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
11.负责民政事业规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
12.指导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完善社会治理方式,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民政事业城乡一体化进程。
15.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民政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7个下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丽水市民政局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丽水市民政局(本级)
2.丽水市殡仪馆
3.丽水市救助管理站
4.处州福利中心
5.丽水市残疾人福利保障中心
6.丽水市万地爱心儿童福利院
7.丽水市民政行政执法支队
8.丽水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7,790.99万元,支出总计7,790.99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各增加524.37万元,增长7.22%。主要原因是: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增加较多。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315.18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4,929.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046.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882.8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2.7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155.18万元,占收入合计2.92%;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230.24万元,占收入合计4.3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249.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11.29万元,占49.75%;项目支出2,637.8万元,占50.2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974.75万元,支出总计6,974.75万元,与2020年相比,各增加829.8万元,增长13.5%。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较多;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619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14%,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较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63.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8.36%。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1.36万元,下降1.01%。主要原因是:2021年自然规划及管理项目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63.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33.77万元,占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37.96万元,占95.91%;卫生健康(类)支出91.66万元,占2.99%;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063.39万元,支出决算为3,063.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3.77万元,支出决算为33.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75.75万元,支出决算为775.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4.86万元,支出决算为16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务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72.67万元,支出决算为72.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务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务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8.72万元,支出决算为68.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务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4.38万元,支出决算为34.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年初预算为427.41万元,支出决算为427.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年初预算为46.66万元,支出决算为46.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年初预算为385.35万元,支出决算为385.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年初预算为67万元,支出决算为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45万元,支出决算为4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98万元,支出决算为20.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64.97万元,支出决算为364.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万元,支出决算为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补助(款)其他农村生活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9.48万元,支出决算为19.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74万元,支出决算为9.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1.83万元,支出决算为51.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9.84万元,支出决算为39.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63.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5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508.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8.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6.16%。与2020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72.02万元,下降26.15%。主要原因是:城市建设支出和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支出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8.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1,898.01万元,占10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911.36万元,支出决算为1,898.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53%,主要原因是一是部分项目尾款未支付,二是上级补助资金较多。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6.3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基建项目审计结果未出,工程尾款尚未支付。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2.23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较多。
其他支出(类)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款)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60.11万元,支出决算为791.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较多。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22.66万元,支出决算为1106.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上级补助资金较多。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37万元,支出决算为13.39万元,完成预算的93.18%,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切实保障各项工作开展。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92万元,占51.71%,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0.12万元,1.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切实保障各项工作开展;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46万元,占48.29%,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0.24万元,下降3.5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切实保障各项工作开展。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7.51万元,支出决算为6.92万元,完成预算的92.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切实保障各项工作开展。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预算无安排,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7.51万元,支出6.92万元,完成预算的92.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切实保障各项工作开展。主要用于保障丽水市民政局开展公务活动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21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6.86万元,支出决算为6.46万元,完成预算的94.17%。国内公务接待113批次,累计739人次。主要用于接待外县市来对接工作等公务活动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切实保障各项工作开展。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46万元,主要用于外县市来对接工作等公务活动接待113批次,累计739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84万元,支出决算为283.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切实保障各项工作开展;比2020年度减少19.42万元,减少6.4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切实保障各项工作开展。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5.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5.2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8.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6.0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5.6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6.62%;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85.01%,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31.71%。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丽水市民政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救助、巡查及护送接领救助人员等救助专用车2辆,用于接送孤残儿童就医上学送养等专用车1辆。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丽水市民政局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799.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898.01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组织对“万地儿童福利院补助项目”、“市殡仪馆基本殡葬服务经费项目”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71.78万元。
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丽水市殡仪馆共完成遗体接运3237具、遗体火化3178具、遗体冷藏等,以及相对应需要进行骨灰寄存的相关服务,为本地的殡葬改革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市万地儿童福利院集中代养育各县儿童福利机构18周岁以下的孤残儿童,2021年,康复服务人次63 人,医疗服务人次 56人次,体检服务人次 63 人,教育服务人数 63 人,合同执行率100%,质量合格率 100%,设备交付率100%,政府采购率98%,设施设备维修维护2 次,设备使用年限5年以上。孤残儿童生活自理能力、疾病预防和治疗有所提高,手术后身体健康程度得到恢复,服务对象生活保障100 %,服务对象健康保障 96 %,服务对象教育保障 ≥ 100 %。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组织对本部门下属残疾人福利保障中心、救助管理站等4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7.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56.0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市残疾人福利保障中心全年预算收入126.15万元,支出122.9万元,执行率97.42%,在维护全市残疾人权益,指导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承担残疾人福利保障制度实施的辅助工作方面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1年共计销量福利彩票3.68亿元,同比增幅19.69%,筹集国家公益金1.1亿元,其中市、县级公益金3048万元。开展了“福彩暖万家”系列公益活动,发布了《2020年度丽水福利彩票社会责任报告》,上市发行了“绿水青山”即开型福利彩票,参与浙江福彩第三届即开票手工艺品大赛,有4件作品获得优秀奖,其中一、二等奖作品还被报送至中福彩中心,代表浙江省参加全国即开票手工艺品大赛评选,分别获得二、三等奖。市救助管理站2021年共救助陷入困境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607人次,其中男307人次,女300人次,未成年12人次,老年人174人次,精神病人291人次,残疾人7人次,危重病人3人次,站外救助61人次。4.救助护送数。2021年完成救助护送34次,其中跨省护送22次,省内护送12次。市民政行政执法支队着力开展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优化服务保障,推行文明低碳祭扫,抓点示范强管,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市民政局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1((孤儿))及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补助及2021年社会组织公益项目资助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1((孤儿))及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1万元,执行数为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享受((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人数38人,每月10月前社会化发放形式直接到户;二是有效保障了((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维护其基本生活保障权益;三是享受对象满意率95%以上。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享受对象动态情况掌握不够及时;二是群众对政策知晓率不高,宣传不够到位。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街道业务能力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准确掌握((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情况,动态入户随访;二是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
2021年社会组织公益项目资助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大部分社会组织基本建立项目运行管理各项制度,按照项目协议和方案有计划地实施项目;二是规范了公益创投的运作机制,发挥了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和主动参与市域社会治理作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整体项目开展进度较慢,资金使用率较低;(二)部分项目资金支出不够规范,缺少对应的辅助凭证;(三)部分项目提供的报告书项目实施具体时间、地点、资金等填写不够详细;(四)项目开展过程中的活动记录有待加强,部分项目提供的活动照片体现不出开展什么项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项目还未完成的社会组织,继续做好项目实施,争取能在项目结项前完成项目实施;(二)针对提供资料不完整的社会组织按照要求尽快补充完整资料;(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做好活动记录,及时收集活动产生的各种凭证。(四)对于项目存在的资金使用票据不完整、票据不规范等问题,相关社会组织应高度重视,查找原因,积极整改。
项目单位自评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孤儿))及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补助
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 |||||||||
项目负责人 | 王伟军 | 联系电话 | 2091588 | ||||||
地 址 | 花园路1号 | 邮编 | 323000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1.01~2021.12 | ||||||||
预算金额(万元) | 41 | 实际支出金额(万元) | 41 | ||||||
其中:中央财政 | |||||||||
省财政 | |||||||||
市财政 | |||||||||
其它 | |||||||||
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 |||||||||
支出内容 (经济科目) | 预算支出数 | 实际支出数 |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41 | 41 | |||||||
支出合计 | 41 | 41 | |||||||
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简要) | |||||||||
项目绩效目标及实施计划 | 预期及调整情况 | 实际完成情况 | |||||||
享受基本生活保障困境儿童不少于30人,资金足额、及时发放。 | 享受基本生活保障困境儿童有38人,每月10日前及时足额发放到个人社保卡上。 | ||||||||
自评结论 | 优秀 | ||||||||
四、评价人员 | |||||||||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及手机 | ||||||
王伟军 | 社会救助处 | 副处长 | 2091588 | ||||||
五、项目单位(评价机构)意见:同意 (盖章) 年 月 日 | |||||||||
六、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单) 年 月 日 |
项目单位自评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社会组织公益项目资助
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 ||||||||||
项目负责人 | 雷云飞 | 联系电话 | 2091583 | |||||||
地 址 | 花园路1号 | 邮编 | 323000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1.1~2021.12 | |||||||||
预算金额(万元) | 100 | 实际支出金额(万元) | 100 | |||||||
其中:中央财政 | ||||||||||
省财政 | ||||||||||
市财政 | ||||||||||
其它 | ||||||||||
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 ||||||||||
支出内容 (经济科目) | 预算支出数 | 实际支出数 | ||||||||
其他支出 | 100 | 100 | ||||||||
支出合计 | 100 | 100 | ||||||||
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简要) | ||||||||||
项目绩效目标及实施计划 | 预期及调整情况 | 实际完成情况 | ||||||||
组织举办100万福彩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公益项目大赛,对获奖项目进行资助。 | 2021年8月3日下发了《丽水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市级社会组织公益项目创投活动的通知》,9月14日在市政府大楼108会议室召开“2021年社会组织公益项目大赛”,委托第三方开展项目大赛,经评选小组评选出30家社会组织获得公益项目资助,9月23日下达社会组织公益项目补助资金,委托丽水市活水公司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开展中期和终期评估。 | |||||||||
自评结论 | 优秀 | |||||||||
四、评价人员 | ||||||||||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及手机 | |||||||
雷云飞 | 丽水市民政局 | 处长 | 2091583 | |||||||
五、项目单位(评价机构)意见:同意 (盖章) 年 月 日 | ||||||||||
六、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单) 年 月 日 |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2022年市财政委托中介对本部门2019-2021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进行了重点项目评价,从项目决策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效果指标进行了全面评价分析,评价结论为良好。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丽水市民政局本级决算公开文档
3、丽水市民政局本级决算公开表
4、丽水市殡仪馆决算公开文档
5、丽水市殡仪馆决算公开表
6、丽水市救助管理站决算公开文档
7、丽水市救助管理站决算公开表
8、处州福利中心决算公开文档
9、处州福利中心决算公开表
10、丽水市残疾人福利保障中心决算公开文档
11、丽水市残疾人福利保障中心决算公开表
12、丽水市万地爱心儿童福利院决算公开文档
13、丽水市万地爱心儿童福利院决算公开表
14、丽水市民政行政执法支队决算公开文档
15、丽水市民政行政执法支队决算公开表
16、丽水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决算公开文档
17、丽水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决算公开表
11.2021年丽水市残疾人福利保障指导中心决算公开表.XLS
12.2021年度丽水市万地爱心儿童福利院决算公开文档.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