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508328/2022-38795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决算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目录
一、概况.....................................................................................................( 1 )
(一)部门职责................................................................................................( 1 )
(二)机构设置......................................................................................................( 3)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4 )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4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4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2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5 )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18 )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18 )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19 )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9 )
四、名词解释......................................................................................................( 30 )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组织编制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负责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住房保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
2.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住房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实施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指导住房公积金政策落实和管理工作。
3.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资质资格管理,指导或组织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落实建筑活动监管中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协调城市建筑工地、城镇管理基础设施涉及的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建筑、房地产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城市建设、管理与运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制定全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并监督执行,制定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5.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建议,拟订城市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物业管理、房屋使用安全、房屋白蚁防治等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6.拟订全市城市建设管理的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参与推进城市化工作,指导实施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安全、应急管理等工作。指导城市管理领域相关执法工作。
7.拟订村镇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相关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农房设计、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以及危房改造。
8.制定建筑业、勘察设计业、监理造价咨询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建筑市场制度和信用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建筑工业化、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承包工程。
9.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定建筑业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和品牌工程创建工作。
10.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城镇减排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管理、城市雕塑建设等工作。
11.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单位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丽水市建设安全生产管理中心
3.丽水市白蚁防治站
4.丽水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站
5.丽水市城建档案馆
6.丽水市城市亮化办公室
7.丽水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丽水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
8.丽水市园林管理中心
9.丽水市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中心
10.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11.丽水市住房改革与保障委员会办公室
12.丽水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13.丽水市建设技术管理中心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82,753.71万元,支出总计182,753.71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各增加74,839.04 万元,增长69.35%。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城市风廊及配套设施项目(专项债券基建)拨款79000万元、城市地面改造及“两湖”绿化提升、污水管网改造等城市建设工程项目14950万元;减少一般公共预算城市建设工程项目拨款11729万元,减少江滨商务中心招商引资财政奖补资金6992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78,666.14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78,659.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247.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52,412.8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6.23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1,857.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79.98万元,占6.26%;项目支出95,477.77万元,占93.7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80,726.87万元,支出总计180,726.87万元,与2020年相比,各增加72,830.54 万元,增长67.50%。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城市风廊及配套设施项目(专项债券基建)拨款79000万元、城市地面改造及“两湖”绿化提升、污水管网改造等城市建设工程项目14950万元;减少一般公共预算城市建设工程项目拨款11729万元,减少江滨商务中心招商引资财政奖补资金6992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58,850.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7.09%,主要原因是相比年初预算,新增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城市风廊及配套设施项目(专项债券基建)拨款79000万元、丽水莲都灵山社区—安置房建设项目(专项债券基建预算)项目支出36000万元以及一些城市道路建设项目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234.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5.76%。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5,485.64 万元,下降37.12%。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江滨商务中心招商引资财政奖补项目减少6992万元以及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城市道路等城市建设支出相比上年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234.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9.27万元,占1.0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574.64万元,占2.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44.35万元,占3.22%;卫生健康(类)支出426.46万元,占1.63%;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21,035.25万元,占80.18%;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92.82万元,占0.73%;住房保障(类)支出2,891.87万元,占11.02%;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682.75万元,支出决算为26,234.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36%,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了一般债券基建项目(城市道路建设项目)、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丽水市规划设计院改制费用、丽水市区污泥处置中心BOT项目财政补贴等项目支出共计8441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档案事务(款)其他档案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69.33万元,支出决算为269.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8%,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预算数。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19.5万元,支出决算为574.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采购中标价相比预算数下降较多。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35.76万元,支出决算为235.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2%,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78.56万元,支出决算为173.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81.93万元,支出决算为266.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0.98万元,支出决算为132.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7.78万元,支出决算为36.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2.63万元,主要原因疫情恢复生产需要,追加返岗留丽补贴预算。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04.36万元,支出决算为1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79.16万元,支出决算为272.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561.19万元,支出决算为1473.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年初预算为5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7.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预算智慧工地平台软件维护项目尾款。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74.93万元,支出决算为1,163.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变动。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778.90万元,支出决算为1757.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变动。
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年初预算为182.51万元,支出决算为175.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变动。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487.82万元,支出决算为15957.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项新增了好溪路一期(关下路—望城路)、东地路(丽阳街—东港路)等一般债券基建项目4367万元,以及新增预算项目丽水市规划设计院改制费用850.57万元、丽水市区污泥处置中心BOT项目财政补贴901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年初预算为202.02万元,支出决算为192.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检查受疫情影响延后,其中桥梁、燃气安全检查评价项目,需要跨年度实施,少量余款需要待2022年一、二季度实施完结之后支付。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5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增加项目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919万元以及提前下达2021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536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17.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7.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与预算持平,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21.02万元,支出决算为31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4%,决算与预算基本持平,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79.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406.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973.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103.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3.73%。与2020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996.73 万元,增长22.91%。主要原因是:城市建设支出项目中增加了城市地面改造及“两湖”绿化提升、污水管网改造等工程10456.00万元、城市道路工程2,451.20万元等。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103.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66,552.82万元,占88.6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8,550.25万元,占11.38%;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1,168.10万元,支出决算为75,103.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2.4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丽水莲都灵山社区—安置房建设项目(专项债券基建预算)支出、丽水市城市风廊及配套设施项目(专项债券基建预算)以及丽水市中山公园及地下停车场项目支出。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1168.1万元,支出决算为21,415.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市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减少以及城区绿地改造提升项目(基建)支出减少。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98.4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市路灯电费及维护费(基础设施配套费)原预算在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改为城市公共设施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300万元,支出决算为2,838.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园林维护(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减少以及城市路灯电费及维护费(基础设施配套费)有598.46万元原预算在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改为城市公共设施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年初预算为5700万元,支出决算为57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城乡社区支出(类)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0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丽水莲都灵山社区—安置房建设项目(专项债券基建预算)支出。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550.2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增丽水市城市风廊及配套设施项目(专项债券基建预算)以及丽水市中山公园及地下停车场项目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7.64万元,支出决算为51.61万元,完成预算的89.54%,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以及下属单位丽水市建设技术管理中心2辆公车在2021年11月底才划转到位,该单位年初有车辆运维预算安排6万元,但2021年度没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上下两年都没有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7.28万元,占91.61%,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42.07万元,增长807.48%,主要原因是下属有三家事业单位安排公务用车购置3辆,2020年没有安排车辆购置;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33万元,占8.39%,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0.72万元,增长19.94%,主要原因是部分下属事业单位因业务来往发生接待费支出,而上年没有接待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人员公务出国(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50.34万元,支出决算为47.28万元,完成预算的93.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车辆运行维护费及购车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39万元,支出决算为38.83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99.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购车经费。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3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1.34万元,支出8.45万元,完成预算的74.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以及下属单位丽水市建设技术管理中心2辆公车在2021年11月底才划转到位,该单位年初有车辆运维预算安排6万元,但2021年度没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业务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21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7.3万元,支出决算为4.33万元,完成预算的59.32%。国内公务接待51批次,累计372人次。主要用于接待外地单位来本部门开展工作的人员工作用餐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33万元,主要用于外地单位来本部门开展工作的人员接待51批次,累计372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373.34万元,支出决算为394.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了物业及维护费21.76万元;比2020年度增加37.57万元,增长105.2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物业及维护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59.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7.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72.2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35.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8.6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48.6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64.12%;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98.54%,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76.44%。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2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保障下属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的公务用车及专业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34个,共涉及资金15811.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污水处理服务费、市区污水管网修复工程PPP项目等34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5195.88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3.49%。
组织对“丽水市本级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专项资金支出项目”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6000万元(此处金额仅为本部门决算的支出金额)。“丽水市本级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专项资金支出项目”委托“丽水万邦天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评价组对 2021 年丽水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专项资金涉及的 4 城镇棚户区改造、公租房租赁补贴项目进行了实地查看,按评价方案 的要求进行了问卷调查,评价组认为,2021年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能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因素,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认 真执行省政府下达的任务,项目管理比较规范、程序到位、手续齐全、 工作细致、信息公开,调查中未发现严重的工程质量和违规资金拨付、 分配,违规发放补贴情况,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组织对本部门下属“丽水市建设技术管理中心”“丽水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等2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34.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9.4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 丽水市建设技术管理中心根据履行职能、发展事业的需要,完成了2021年度数字更新与维护,城市体检,丽水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建设系统信息化和网络运维和建设系统数字化改革相关工作。用数字化手段,为建设系统业务管理部门提供更加全面,快捷的线上管理手段,节约了管理成本,提升了丽水市建设局数字化管理水平。同时还满足了部门数据需求和其他部门的数据共享需求。丽水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紧紧围绕民生保障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服务职能,为“稳民生”做出积极地贡献。健全完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调整公租房受理模式,做好公租房扩面保障,加大货币补贴保障力度。抓紧落实市本级住房保障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房数字信息化档案建设、管理。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丽水市园林管理中心园林维护项目及丽水市建设局工程施工图审查费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丽水市园林管理中心园林维护项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自评结论为“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00万元,执行数为1635.07万元,完成预算的74.3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指标1.草坪覆盖率大于95%;2.树木成活率98%以上;3.完成病虫害防治、消防应急抢险设备采购等其他专项工作。效益指标:1.做好城区公园、公共绿地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城区公园、主次干道园林绿化景观效果,保持绿地中基础设施完好;2.做好城区草花种植养护,开展“增花添彩”相关工作,有效提升城市绿化品质,获得较好社会效益;3.按设计精心养护,有全年用花计划,做到四季有花,花期整齐,图案美观,布置效果良好,草花一年换花次数≥4;4.病虫害危害应控制在以不影响观赏效果的范围之内。其中食叶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5%,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10%,无蛀干性害虫的活虫、活卵。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各项公开招标的绿化、保洁、安保等工作均按公开招标结果正常开展,个别项目经费预算执行工作开展迟缓,未能达到按时间节点完成执行率的要求。车辆维护经费执行率低,因为提倡环保要求,车辆老旧原因,节省车辆开支,巡查基本使用电动巡查车为主;二是市级城市维护费存在总量不足、维护设施养护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园林中心管辖的公园大多已建成多年,部分基础设施陈旧,且较多涉及安全因素,迫切需要整改修复,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经费用于公园设施维护;二是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项目单位自评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园林维护(基础设施配套费)
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 ||||||||||
项目负责人 | 陈立东 | 联系电话 | 13********* | |||||||
地 址 | 丽水市卢镗街新建二区112号 | 邮编 | 323000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1年1月~2021年12月 | |||||||||
预算金额(万元) | 2200 | 实际支出金额(万元) | 1635.07 | |||||||
其中:中央财政 | ||||||||||
省财政 | ||||||||||
市财政 | 2200 | |||||||||
其它 | ||||||||||
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 ||||||||||
支出内容 (经济科目) | 预算支出数 | 实际支出数 | ||||||||
水费 | 72 | 83.3 | ||||||||
电费 | 51 | 37.13 | ||||||||
邮电费 | 0.34 | |||||||||
物业管理费 | 308 | 76.93 | ||||||||
维修(护) | 1585 | 948.91 | ||||||||
租赁费 | 48.45 | |||||||||
劳务费 | 107.63 | |||||||||
委托业务费 | 3.34 | |||||||||
其他交通费 | 4.40 |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84 | 324.64 | ||||||||
支出合计 | 2200 | 1635.07 | ||||||||
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简要) | ||||||||||
项目绩效目标及实施计划 | 预期及调整情况 | 实际完成情况 | ||||||||
园林维护经费2200万元 一是产出指标1.草坪覆盖率大于95%;2.树木成活率98%以上;3.完成病虫害防治、消防应急抢险设备采购等其他专项工作。 二是效益指标:1.做好城区公园、公共绿地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城区公园、主次干道园林绿化景观效果,保持绿地中基础设施完好;2.做好城区草花种植养护,开展“增花添彩”相关工作,有效提升城市绿化品质,获得较好社会效益;3.按设计精心养护,有全年用花计划,做到四季有花,花期整齐,图案美观,布置效果良好,草花一年换花次数≥4;4.病虫害危害应控制在以不影响观赏效果的范围之内。其中食叶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5%,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10%,无蛀干性害虫的活虫、活卵。 | 万象山、丽阳门、处州公园、街道公共绿地、草花实际支出执行数为1635.07万元,完成预算的74.32%。 产出指标1.草坪覆盖率大于95%;2.树木成活率98%以上;3.完成病虫害防治、消防应急抢险设备采购等其他专项工作。 效益指标:1.城区公园、公共绿地日常维护管理良好,城区公园、主次干道园林绿化景观效果,保持绿地中基础设施完好;2.城区草花种植养护,“增花添彩”相关工作已按要求做好,有效提升城市绿化品质,获得较好社会效益;3.按设计精心养护,有全年用花计划,做到四季有花,花期整齐,图案美观,布置效果良好,草花一年换花次数≥4;4.病虫害危害应控制在以不影响观赏效果的范围之内。全面完成绩效目标。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自评结论为“良好”。 | |||||||||
自评结论 | 良好 | |||||||||
四、评价人员 | ||||||||||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及手机 | |||||||
陈立东 | 丽水市园林管理中心 | 科长 | 13********* | |||||||
周俊芳 | 丽水市园林管理中心 | 计划与财务科副科长 | 13********* | |||||||
五、项目单位(评价机构)意见: 良好 (盖章) 2022年5 月 18 日 | ||||||||||
六、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单) 年 月 日 |
丽水市建设局工程施工图审查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13万元,执行数为912.12万元,完成预算的99.9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施工图审查项目130个;二是完成施工图审查面积超420万平方米;三是全面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施工图审查,全面建立一个机构集中服务、各部门依据职权分工监管的施工图审查管理体制,全面实现基于全省政务云施工图电子图审平台的网上办理和技术服务,全面提升施工图审查效率和审查质量。基本实现群众和企业办理施工图审查事项“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要求,切实增强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
项目单位自评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2021年工程施工图审查费
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 ||||||||||
项目负责人 | 顾华洛 | 联系电话 | 13********* | |||||||
地 址 | 丽水市城东路99号 | 邮编 | 323000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1年1月1日 ~2021年12月31日 | |||||||||
预算金额(万元) | 913 | 实际支出金额(万元) | 912.12 | |||||||
其中:中央财政 | ||||||||||
省财政 | ||||||||||
市财政 | 913 | |||||||||
其它 | ||||||||||
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 ||||||||||
支出内容 (经济科目) | 预算支出数 | 实际支出数 | ||||||||
委托业务费 | 913万元 | 912.12万元 | ||||||||
支出合计 | 913万元 | 912.12万元 | ||||||||
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简要) | ||||||||||
项目绩效目标及实施计划 | 预期及调整情况 | 实际完成情况 | ||||||||
项目支出913万元。 一是完成施工图审查项目130个;二是完成施工图审查面积超400万平方米;三是全面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施工图审查,全面建立一个机构集中服务、各部门依据职权分工监管的施工图审查管理体制,全面实现基于全省政务云施工图电子图审平台的网上办理和技术服务,全面提升施工图审查效率和审查质量。 | 按施工图审查机构提供实际结算合同额,结算912.12万元。 1、完成施工图审查项目130个。 2、完成施工图审查面积超420万平方米; 3、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施工图审查,建立一个机构集中服务、各部门依据职权分工监管的施工图审查管理体制,实现基于全省政务云施工图电子图审平台的网上办理和技术服务,基本实现群众和企业办理施工图审查事项“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要求,切实增强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 | |||||||||
自评结论 | 优秀 | |||||||||
四、评价人员 | ||||||||||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及手机 | |||||||
顾华洛 | 市建设局 | 总工程师 | 13********* | |||||||
李潇 | 市建设局 | 副处长 | 13********* | |||||||
王雁 | 市建设局 | 13********* | ||||||||
五、项目单位(评价机构)意见:总体评价优秀 (盖章) 年 月 日 | ||||||||||
六、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单) 年 月 日 |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①丽水市本级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专项资金支出项目:根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用于城镇棚户区改造绩效评 价指标表》评分体系评分,得分100分,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根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用于租赁住房保障绩效评价指标表》评分体系评分,得分 96 分,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
②下属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丽水市建设技术管理中心绩效评价结果“优秀”;丽水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绩效评价结果“优秀”。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档案事务(款)其他档案事务支出(项):指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城建档案馆机构运行与人员工资支出。
18.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用于本部门信息化项目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本部门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本部门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本部门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本部门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用于本部门在职人员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包括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残疾人保障金等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指疫情防控项目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本部门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本部门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本部门行政单位运行支出。
2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指用于工程建设管理支出。
2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用于城市亮化办公室、丽水市建设技术管理中心、丽水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丽水市工程造价管理站等事业单位运行与人员支出。
3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用于园林、市政等事业单位运行与人员支出。
31.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指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丽水市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中心机构运行与人员支出。
32.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中的污水处理服务、城市道路建设、公共绿地维护、公园维护、城市道路日常维护、城市照明维护、排水设施养护等支出。
3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
3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指用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支出。
3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指用于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支出。
36.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指用于住房管理及不动产登记及住宅白蚁防治等支出。
3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指用于城市道路、桥梁、污水管网等公共基础设施支出。
3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指用于城市路灯电费及维护费(基础设施配套费)、公共绿地维护(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公园维护项目支出。
3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指用于城市路灯电费及维护费(基础设施配套费)、园林维护(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
40.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指污水处理服务支出。
41.城乡社区支出(类)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用于丽水莲都灵山社区—安置房建设项目(专项债券基建预算)支出。
42.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用于丽水市城市风廊及配套设施项目(专项债券基建预算)、丽水市中山公园及地下停车场(专项债券基建)项目支出。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1年单位决算公开.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