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508328/2022-38877 | 文号 | 丽建建〔2022〕4号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尊敬的陈剑代表:
您在丽水市第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13号建议《关于落实丽水市封闭式物业小区围墙外用地文明环境闭环管理的建议》收悉,您提的建议直指城市建设管理的问题根本,具有积极借鉴指导意义。经稳慎研究讨论,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整洁有序的市容市貌,精细到位的城市管理,一直是我们城市建设者孜孜不倦的追求目标。近年来,随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深入推进,全市城乡人居环境显著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国第四”的成绩背后,仍隐藏着一些不足和短板,特别是部分区域管理边界划分不清,存在建设管理盲区。如封闭式小区围墙外管理问题,由于封闭式小区围墙外地块部门管理边界上认识不一,部分地块在道路、绿化、垃圾处置等运维上不同程度存在“天窗”,设施管理矛盾纠纷问题较多,“天窗”问题亟待破题。
一、工作开展情况
针对封闭式小区围墙外地块“天窗”问题,规划、建设、执法等部门一直在共同努力解决。
(一)源头管控,规范规划方案管理。在城市土地供应过程中,为实现城市功能布局的完整性和城市景观的协调性,根据规划设计条件和建筑设计要求,代建地块周边绿地或街区人行道路主要由土地受让人负责,对于目前封闭式小区外围地块已经作为城市景观绿地或城市公共人行通道等市政设施建设的,建设部门会指导莲都区物管中心加强监督管理,督促物业公司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统一纳入物业小区设施管理范围,确保实现无缝对接。
(二)过程严管,及时介入绿地管理。目前,针对市区绿化失管情况,我局牵头制定了《丽水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明确了绿化规划、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目标要求,以及工作原则,进一步提高封闭式小区外绿地管理精细化水平,提高我市绿化建设管理水平。截至目前,维护管理城市公共绿地面积约为142.46公顷,行道树约3万株,以及处州公园等五个城市公园,维护内容包括城市公共绿地及公园内的绿化树木、时令草花、雕塑、景观亮化、公厕、坐凳、游路、廊亭、水电等基础设施。市区草花种植养护面积为7578平方米、花园路(人民路-丽阳街)中央护栏花盆800个、高铁站高架桥两侧花箱850个、绕城西线绿地道路两侧花箱面积1722㎡,以及国庆、春节等重要节日城区公园及主次干道等重要节点氛围营造,节日摆花约1000平方米。全市完成道路不平整改造22.103公里,道路两侧绿化提升改造23.4公里,检查井改造303座。
二、存在的现实困难
建设部门作为城市建设管理的职能部门,在推进园林、市政、亮化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过程中,还是会遇到主体责任难落实、职责边界不清、财政保障、一市一区特殊体制等现实困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制约封闭式小区围墙外绿地、道路管理维护。
三、下步工作计划
按照“落实主体责任、分类合理施策”的原则,推进封闭式小区围墙外绿地分类指导,依托市文明办等专班力量,共同推进“天窗”问题妥善解决。
(一)落实物业公司主体责任。严格遵循地块开发红线范围,红线以内由物业公司负责,以外由园林、市政、亮化、环卫等单位负责。一方面,进一步压实物业公司主体责任,通过莲都区物管中心,督导物业公司加强该区域的日常巡逻检查,纳入物业管理运维范围;另一方面,政府靠前一步,在创建复评等特殊时期,主动支援物业公司,做好封闭式小区围墙外绿地道路维护管养,共同打造舒适、宜居、整洁的城市人居环境。
(二)分类推进绿化道路管养。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建议根据地块功能分类落实运维管理责任,分类明确各方责任主体:1.城中村绿地:由所在街道进行管理维护。2.居住区围墙外绿地:由小区物业企业负责进行管理维护。3.开放式小区、小巷里弄绿地:由莲都区建设局进行管理维护。4.市区主次干道绿化带、街头绿地:由市园林管理中心进行管理维护。5.九里工业区企业围墙外无主绿地:建议由政府统一规划、改造后进行接管,由市园林管理中心进行管理维护。6.新建小区、单位围墙外附属绿地:为确保道路两侧绿化景观协调统一、强化后续管理,建议新建居住区、单位等项目围墙外附属绿地由政府统一规划、建设、管理。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封闭式物业小区围墙外用地文明环境闭环管理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对管理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建议意见,我局将虚心接受并及时落实整改,共同推进我市环境卫生秩序突出问题整治攻坚,打造干净、整洁、有序、文明的城乡环境。
联系人:吴越,联系电话:1*********1。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5日
主送:陈剑代表。
抄送:市府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举任免工委、市自然资源局。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2年9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