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3-12648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3-01-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我局结合丽水实际制定了《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深化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通知》。现就该文件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营商环境,巩固改革成效,推动测绘服务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深化“多测合一”改革实施方案》(浙自然资规〔2022〕13号)。
三、主要内容
一是进一步拓宽改革范围,实施投资项目全覆盖和建设过程全覆盖;二是优化测绘技术标准体系,结合丽水实际,制定全市统一的分环节测绘成果报告范本,数据格式要求,规范成果内容形式;三是健全测绘市场准入机制,针对丽水实际,特别提出开放市场,促进公平;四是完善测绘中介服务制度,测绘服务机构应当与项目业主签订测绘服务合同并向当地自然资源局进行报备;五是提升测绘成果质量水平,建立质量终身负责制,加强成果质量监督管理。
四、实施期限
自2023年2月1日起开始施行。
五、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说明
无意见
六、适用对象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和各测绘单位。
七、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人:张纯豪
电话:0578-2668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