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生态环境局 >> 政策文件及解读 >> 规范性文件解读
索引号 11332500MB16044477/2023-12650 文号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3-01-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1-04 08:5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大气环境处

原文链接

一、背景与形势

《丽水市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全面分析了丽水市空气质量的改善基础和面临形势。

“十三五”以来,丽水全市上下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路子,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重大问题为导向,以依法严管为保障,开展实施“四大结构”调整、工业废气治理、机动车污染防治、城市扬尘和烟尘整治等多项举措,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良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环境空气质量基础更加牢固。“十三五”期间,全市圆满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打赢蓝天保卫战目标任务,环境空气质量逐年改善。

二是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双控双减”成效初显。2020年,县级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1.5%,O3平均浓度与上一年度基本持平。

三是四大结构持续调整优化。包括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持续调整、运输结构不断改善及用地结构不断优化等。

四是工业废气治理深入推进。包括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工业废气清洁排放改造、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及开展工业炉窑排查治理等。

五是大气环境监测监控能力不断加强。包括基层大气环境监测能力显著增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逐步向工业园区、乡镇、农村延伸,建成VOCs分析实验室,及搭建丽水市机动车排放信息管理、车载OBD接入管理平台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等信息系统等。

二、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丽水将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根本,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运输结构,着力解决以细颗粒物为重点、兼顾臭氧的大气污染问题,全面实施减污和降碳协同推进、PM2.5和O3协同控制、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协同减排,动员全民参与大气环境保护,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为浙江空气环境质量改善提供丽水样板,高质量建设美丽丽水。

《规划》提出,到2025年,完成省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O3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县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持续稳定达标,防范中度污染天气,县级以上城市全面建成清新空气示范区。

三、主要任务

一是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包括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及开展锅炉综合整治行动等。二是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包括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严控“两高”行业产能及深化涉气企业集群整治。三是优化调整运输结构等。包括调整优化运力结构、车船结构升级优化及提高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化水平等。四是深化VOCs综合治理工程。包括大力推进VOCs源头替代、不断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及有效提高废气处理率等。五是推进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工程。包括有序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全面实施深度治理及加快燃料清洁低碳替代等。六是开展移动源排气污染治理工程。包括严格新车、新机械环保监管、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监管、不断提升燃油品质及推进油气回收治理等。七是实施大气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包括加强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加强扬尘综合管理及加强农业面源治理和露天禁烧等。八是加强协作共享,全力打好两大攻坚战。包括开展夏秋季O3污染阻击战、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加强污染天气应对及提高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能力等。九是构建现代大气治理体系,推进数字治气。包括强化大气环境监测能力、提高污染源监控能力及推进数字治气等。十是加强其他污染治理。包括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管理、加强恶臭、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防控、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及严禁烟花爆竹燃放等。

四、保障措施

为了更好地保障规划实施,《规划》提出了五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大资金投入,三是加强能力建设,四是严格执法监管,五是动员社会参与。

解读机关:丽水市生态环境局;解读人:汤洁;咨询电话:2076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