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MB16044477/2023-12724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3-01-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规划编制背景
“十四五”时期,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我市将开启高水平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高水平建设美丽丽水的新征程,处于加快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打造新增长极起跑关键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重大机遇和挑战。为切实做好“十四五”时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以及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的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国家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浙江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新时代高水平建设美丽丽水规划纲要(2020-2035年)》《丽水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二、规划目标
“十四五”时期,丽水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总体目标是:争当全省水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修复示范,走出一条具有丽水特色的水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新路子,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实现水环境质量优、水环境治理更深入、水生态系统更稳定、水资源配置更佳、水生态环境更亲民,不断为丽水市民群众创造更加优质的水生态环境,努力成为大花园最美核心区耀眼明珠。
设置常规指标10项,亲民指标3项,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水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水环境质量高位提升。到2025年,地表水市控及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III类水质比例达到10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99%。
——水环境治理更加深入。到2025年,所有县(市、区)全面建成城镇“污水零直排区”。主要水污染排放总量削减比例完成省里下达指标。
——水生态系统更加稳定。到2025年,进一步加强全市禁渔期和禁渔区管理,水生生物多样性和资源量得到有效恢复;修复受损河湖生态缓冲带,湿地面积不减少。
——水资源配置更加高效。到2025年,重点河湖生态流量达标率达到95%以上。巩固小水电清理整改成果,完善丽水市“智慧水电”系统平台,实现对农村水电站生态流量按标泄放监管全覆盖。
——生态环境更加亲民。到2025年,建设省级“美丽河湖”45条(个),新增滨水绿道等亲水岸线长度300公里,全市城乡基本普及15分钟亲水圈。
三、规划任务
(一)高点定位,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包括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等。
(二)强基控污,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包括全面提升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强化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工作、不断强化船舶港口水污染控制、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加强流域系统治理等。
(三)人水和谐,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包括推动“美丽河湖”迭代升级、加强河湖空间管控、加强湿地恢复与建设、深入推进岸线生态化改造、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
(四)水脉连通,优化水资源配置利用。包括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保障河湖生态流量、完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和加快激活优质水转化水经济通道。
(五)防患未然,加强水环境风险防控。包括提升供水安全保障水平、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加强风险源头防控。
(六)科技引领,提升水环境智治水平。包括数字赋能智慧治水、全面提升水生态环境智慧感知和推进区域水生态环境联保共治。
四、重点水体水生态环境保护方案
突出各流域的差异化,以“一河一策”的形式,重点谋划瓯江和钱塘江流域任务,兼顾闽江、赛江、飞云江各流域治理任务,指导各流域开展系统治理与保护修复。
(一)龙泉溪
龙泉溪流域重点实施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等区块管网建设,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升改造,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力度;加强饮水安全保障,实施均溪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推进雾溪水库周边生态治理,加强“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实施农村饮用水提标达标工程;开展不锈钢等行业整治;深入实施云和湖(紧水滩水库)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实施方案;推进龙泉市水生态环境示范试点县建设,探索源头地区水生态保护修复。
(二)松阴溪
松阴溪流域重点实施水电站生态化改造、水系连通工程、上下游联合调度、推广农业节水技术、流域综合治理等方式保障松阴溪生态流量;持续推进不锈钢等行业污染防治;加快污水处理收集设施建设,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深化“肥药两制”改革,减少茶叶等特色农业化肥农药施用量,实施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标准化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提升农村生活污染治理水平;推进遂昌县成屏电站一级水库规范化建设。
(三)大溪
大溪流域重点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已建成的“污水零直排区”实施“回头看”工作、补齐老旧城区基础设施欠账,推进城市内河岸上控源截污工作,通过内河补水,提升河流自净能力,逐步改善内河水质;加强南明湖藻类防控工作,实施南明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深化“肥药两制”改革,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实施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强化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持续推进电镀、合成革等涉水行业污染治理;加快黄村水库缓冲拦截带试点建设任务,及时启动潜明水库保护区划分工作,加快推进潜明水库水源保护及生态修复;加强浙江省青田县鼋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
(四)小溪
小溪流域重点实施外舍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及提标改造工程,补齐处理能力短板;加强小水电管控,健全生态流量监测和保障机制,推进生态流量按标泄放;加强小溪流域综合治理,保障新田坑青田水源地饮水安全;景宁县和青田县要加强上下游联动,共同推进千峡湖生态环境保护;继续实施景宁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项目。
(五)瓯江(丽水境内段)
瓯江流域主要通过截污纳管、推进乡镇“污水零直排”建设和加强船舶港口管理,控制污染物排放,确保小旦断面完成氮磷浓度控制目标;持续推进钼矿行业污染整治,确保废水达标排放;持续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逐步恢复土著鱼类。
(六)乌溪江
乌溪江流域主要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整治提升,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快推进湖库网箱整治等工作,有效落实“三区”(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监管措施,严格控制流域相关水域的水产养殖;深化“肥药两制”改革,减少化肥农药使用;深入实施湖山湖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实施方案;加强上下游联动,探索与衢州市建立协同治理机制。
(七)灵山港
灵山港流域主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整治提升;建设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保持流域水质稳定。
(八)新建溪
新建溪流域主要通过加快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整治提升,开展茭白产业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整治,实施龙湖坑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等综合举措,确保光瑶断面出境水质达到Ⅱ类。
(九)松溪源
松溪源流域主要通过扩建庆元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补齐污水处理短板;开工建设杨楼溪水库及供水工程,解决庆元县水源单一的问题,构建多水源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实施松源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推进岸线生态化改造。
(十)八炉溪
八炉溪流域主要通过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和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程,推进种植污染管控,开展庆元县八炉溪流域茭白污染治理工程,减少污染物排放。
(十一)樟坑
樟坑流域按照生态保护优先的原则,统筹经济发展,合理确定闸坝、水库生态调度任务,明确白鹤电站各时段生态下泄流量要求,增加枯水期生态流量下泄,保障河流生态流量。
五、保障措施
为了更好地保障规划实施,《规划》提出了五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能力,二是加大资金保障力度,三是提升科学治水水平,四是强化考核督查力度,五是深化社会共同治理。
六、解读单位、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解读人:水生态环境处
联系电话:0578-2098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