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419H/2023-12823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3-01-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丽水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
2022年5月13日,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丽水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解读如下。
一、《规划》制定背景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丽水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融合聚居的地区,一部丽水建制发展的历史就是一部多民族融合发展的见证史,在这里聚居了包括畲族、苗族、侗族、土家族、布依族等民族在内的44个少数民族。截至2020年底,丽水市共有11.26万少数民族户籍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4.16%,其中畲族户籍人口9.65万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85.7%。此外,全市还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4.93万人,其中市外流入3.8万人。长期以来,各族群众在处州大地上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共同推动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四五”时期是丽水市深入打造“浙丽石榴红”民族团结进步系列品牌,推动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的关键时期。制定本《规划》,是为了部署丽水支持各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加强民族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专项工程,明确“十四五”时期促进丽水各民族和民族地区繁荣发展、共同富裕的行动纲领。
《规划》范围为全市民族地区,以景宁畲族自治县为中心,以老竹畲族镇、丽新畲族乡、竹垟畲族乡、安溪畲族乡、雾溪畲族乡、三仁畲族乡、板桥畲族乡等7个民族乡(镇)为重点,辐射全市161个民族村。
《规划》实施期限为2021—2025年。
二、《规划》总体要求
“十四五”期间,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主要目标是围绕“建设绿水青山与共同富裕相得益彰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丽水”这一中心工作,建设民族地区共同富裕美好社会示范样板,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努力打造“四个标杆市”,形成更多具有丽水辨识度的民族工作标志性成果。
努力打造民族地区绿色发展标杆市。全市民族乡村“两山”转化通道进一步拓宽,推广景宁大均乡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应用,实现GDP和GEP规模总量协同较快增长,GDP和GEP之间转化效率实现较快增长。到2025年,民族村A级景区村达到100个左右,新时代美丽乡村创建达标率95%以上,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村占比100%,生活污水处理率100%。
努力打造民族地区共同富裕标杆市。聚焦“双招双引”,落实对接《支持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意见》等系列政策举措,切实提升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具有鲜明山区特点的民族共同富裕体制机制基本成型。经济指标争先进位,“十四五”期间,景宁畲族自治县GDP年均增速保持8%左右,到 2025年突破百亿规模。民族村内生动力不断强化,到2025年,全市民族村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占比达到40%以上,少数民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的90%左右。
努力打造民族文化传承创新标杆市。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更加均等,文化公共服务均等化指标接近或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文化共享平台更加丰富,继续办好“三月三”、畲村春晚、畲族服饰展演、中国(浙江)畲族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展演等民族文化活动,培育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民族文化品牌。到2025年,创建省级以上特色畲寨14个,500人以上民族村文化礼堂覆盖率达到100%。开展各级各类民族文化人才培训班100期左右。
努力打造民族事务整体智治标杆市。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全面推进民族事务领域的整体智治。民族工作领域的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健全,在民族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民生保障等领域深化数字化场景应用,进一步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社区民族工作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自治、法治、德治和智治融合的民族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建成。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积极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工作,到2025年,每个县(市、区)建立一个以上社区“四微”标准化窗口,少数民族流动人口5000人以上的重点县建立1个以上少数民族工作室,在市、县两级成立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推进建立民族工作社会化,全市中小学普遍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工作。
三、《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包括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从民族经济发展动力增强、民族乡村振兴持续推进、民族文化特色日益彰显、民族社会事业全面提质、民族团结进步跨越提升五个方面阐述了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基础。
第二部分总体要求,主要是分析发展形势,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三部分主要任务,主要从四个方面展开。
(一)全面推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一是推动民族地区农业转型发展,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兴农,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深入推进民族乡村“数字+”,扩大农业物联网示范应用。以浙江(丽水)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和示范区建设为引领,建设“一亩山万元钱”模式示范推广基地,推动民族乡村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产品向优势区域集中。二是加快民族工业创新发展,突出丽景民族工业园的战略和引领作用。用好“问海借力”金钥匙,实施“山海协作”升级版,主动争取省内发达地区产业帮扶。探索将对口扶贫资金用于项目建设,以项目带动产业发展。三是促进商贸服务业繁荣发展。加大农产品、畲族服饰、畲药等特色产品的集中展示与销售力度,不断拓展市场渠道。加强品牌策划、运营、宣传推介和保护,大力培育畲族服饰、畲乡小吃等分层次、分类型、分地域品牌体系。大力扶持民族地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积极承接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发展项目,主动融入全市电子商务产业新格局。四是着力康养旅游产业特色发展。大力发展以畲家乐畲家民宿为重点的民族乡村旅游业,提高民族乡村旅游业附加值。聚焦景宁畲寨、云和梯田等特色景观,打造精品工程。提升发展大健康养生产业,打造华东区域康养核心基地。五是拓宽生态产品价值转化通道。全面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总结推广民族乡村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的试点经验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积极融入美丽现代经济建设工程。支持民族地区申报创建省级农业科技创新载体,实现项目成果转化。
(二)深入挖掘民族地区文化特色
一是打造畲乡文化新高地。大力发展以畲族文化为内核的特色文旅产业,形成浓郁民族风。做大做强畲族“三月三”、千年山哈、民族乡村春晚等民族文化品牌,着力搭建民族文化展示平台。支持景宁畲族自治县打造全国畲族文化总部。二是着力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加强少数民族服饰、山歌、彩带、舞蹈等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保护,保护和利用好畲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扶持民族文化非遗传承人、文化能人发展,大力推介民族文艺精品。着力推进畲族特色村寨示范带建设,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三是弘扬民族红色革命精神。挖掘弘扬畲族忠勇精神的时代价值,在畲族乡村建设一批红色教育基地和革命历史展示馆,挖掘整理反映浙西南革命精神的历史故事,探索开展红色教育、亲子教育、团队旅游等活态体验。
(三)不断提升民族事务管理水平
一是推进民族事务数字化治理。开发浙里民族智治综合应用,积极探索各级政府在涉及民族事务方面的统一、高效的数字化处理模式,搭建为少数民族人员提供劳动就业、法律援助、权益保障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建立数字民族乡村的综合协同平台。二是提高民族事务法治化水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进一步规范基层协商民主制度。三是增强民族事务管理服务能力。推动民族事务管理和服务资源向社区下沉,健全各类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民族乡村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育力度,全面推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体系建设,对照创建标准,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和服务管理举措。
(四)持续加强民族地区民生保障
一是加强本地公共服务,完善民族地区社会保障。提高民族地区卫生服务资源配置比例,构筑特色普惠、资源平衡的教育体系,提升民族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提高民族乡镇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全市民族地区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二是保障少数民族就业,鼓励因地制宜创新创业。综合施策促进民族群众就业增收,激发民族乡村民族群众内生动力。充分发挥各类产业园区、山海协作“飞地”、小微企业园等平台作用,帮助更多少数民族群众实现就业。贯彻落实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加强各民族高端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作。三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民族地区发展条件。加快民族地区综合交通体系建设,打造民族地区水上交通集散功能区建设,逐步完善产业道路,稳步提升民族城乡客运服务水平,推进各县(区)重点少数民族乡镇的数字新基建,提升新型信息支撑能力,实现民族村寨和旅游景区无障碍基础设施全覆盖。
第四部分专项工程,主要分为四大工程。
(一)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民族地区样板工程
以民族乡村振兴工作为主抓手,推动民族乡村实现共同富裕。实施“双招双引”战略,争取更多的人才项目落地。深入推进“山海协作”等结对帮扶工程,深化“飞地互飞”等合作模式,提升“飞地产业”建设水平。推广景宁县大均乡、遂昌县大田民族村和青田县祯埠镇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模式,在7个民族乡镇及有条件的民族村开展GEP价值核算,实现GDP与GEP两个较快增长。积极融入全市“跨山统筹”市域一体化发展试点建设工程,加快推进云景聚落发展区块建设,探索成立民族乡村发展联盟。树立“民富更须村强”的理念,以更大力度开展民族村集体经济巩固提升行动。
(二)推动云景聚落区块建设工程
以建设全国民族地区城乡融合发展试点、山区新型城镇化样板区为发展目标,建设跨山统筹示范区。一是推动全域5A联创联建,推动两县全域旅游联动开发,打造别具一格、风情独特的生态旅游示范区,探索开发休闲疗养、山野健身等康养旅游产品。二是创新拓展旅游合作路径,高品质打造静安、景宁旅游战略合作联盟等旅游合作联盟,加强旅游市场开发协作,共同打响“童话云和”“诗画畲乡”城市品牌。三是合力提升旅游服务能级,统筹完善旅游便捷交通服务体系,串联两县重点景区节点形成“旅游交通环线”。全域打造一批高品质酒店和精品民宿,提升梯田景区、大均伏叶、东坑深垟等民宿集聚区,探索建立区域性经营联盟机制。
(三)创建“浙西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带”工程
依托“竹柳新桥”民族乡村区域基础,延伸至松阳县象溪、裕溪、莲都区大港头镇,形成浙西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带,成为展示我省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重要窗口”。推动具有连片发展基础的民族乡村,构建以点串线、以线带片、以片带面的示范创建格局。积极助力结对帮扶新疆阿克苏地区、西藏那曲地区工作,重点深化景宁—墨脱民族团结进步交流合作。贯彻落实“浙丽石榴红”品牌培育工作,以开展“六十工程”为主抓手,形成具有丽水辨识度的“浙丽石榴红”集群效应。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培育工作,加大“七进”创建力度。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开展、民族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工作研究。
(四)建设“大花园”民族风情园工程
积极打造景宁畲乡民族风情带,争创一批大花园“耀眼明珠”。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畲文化建设,打造一条彰显民族风情、充满田园牧歌、唤起农耕乡愁、独具地方特色的风情带。立足“秀山丽水养生福地”品牌定位,充分发挥民族文化、自然生态、畲医养生等组合优势,高标准建设一批休闲度假、养生养老、森林旅游、民俗族情等乡村旅游基地。
第五部分实施保障,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督评估、强化要素保障、做好宣传引导入手,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为规划实施提供全面保障。
此外,围绕落实《规划》主要目标,梳理了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表,分经济发展、民族乡村、社会文化三大类共16个项目,明确建设目标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