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局起草了 《丽水市本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 (征求意见稿)》,现将文件征求意见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现征求有关单位和广大市民意见,建议.有关单位和市民在此期间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等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情况
2023年9月16日至10月17日,《丽水市本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 (征求意见稿)》在丽水市人民政府网站“建言献策”栏目上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
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0条,采纳0条。
丽水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