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专题 >> 优化营商环境助企纾困 >> 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③遂昌县市场监管局查处遂昌某建材经营部、遂昌县某卫浴商行商业诋毁行为案
发布时间:2023-11-28 10:01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办公室

2023年5月19日,遂昌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当事人遂昌某建材经营部、遂昌县某卫浴商行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两当事人均涉嫌商业诋毁行为,随即对上述两当事人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遂昌某卫浴商行经营有某品牌PPR水管,当事人遂昌某建材经营部经营有另一品牌PPR水管,两者为遂昌县同行商业竞争关系。2023年5月,遂昌县某卫浴商行经营者用微信发图片和文字给客户,贬低另一品牌PPR水管质量,意图影响客户选择其经营的某品牌PPR水管。遂昌某建材经营部经营者得知后以同样的方式回敬对方,在某微信群中发布了2个视频和2个水管燃烧后的对比图片,贬低某品牌PPR水管质量。两当事人均无法提供质量对比试验相关的有效凭证。  

两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均属于编造、传播误导性信息,对竞争对手的商品质量进行诋毁,损害竞争对手商品声誉的行为。遂昌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对两当事人分别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