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实施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的通知》(财金〔2021〕96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市直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2013〕166号)等文件要求,为确保资金分配公开、公平、公正,经企业申报、主管部门审核,现将2023年度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资金拟发放情况向社会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金融办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23年12月15日到2023年12月19日,共5天。
4.公示联系单位:丽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丽水市花园路1号)。
5.联系人:林金金,联系电话:0578-2090826
丽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