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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列入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分期验收改革试点
发布时间:2023-12-26 09:5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近期,莲都区被省建设厅列入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分期验收改革试点,为全市唯一。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部署要求,莲都区建设局不断探索,努力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分期验收改革工作,经积极主动向上对接争取,该项工作被成功列入全省试点。试点自2023年11月开始,为期一年。

莲都区建设局为开展好工程建设项目分期验收试点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试行),试点目标为以企业投资工业类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为重点,完善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验收监管和服务,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风险有效防范的前提下,探索形成可在全省复制推广的工程建设项目分期验收模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分期验收适用范围为企业投资工业类建设项目,办理了一张施工许可证涉及多个单位工程,符合分期竣工验收条件的,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分期验收申请,经建设部门、自然资源规划部门以及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必要的核实验收,通过验收的单位工程可以提前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