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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232j/2023-13854 文号
组配分类 市本级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丽水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3-03-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丽水市2022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 告
发布时间:2023-03-17 16:33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财政局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坚毅笃行“丽水之干”,坚持稳中求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生财、聚财、用财各项工作,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革命老区共同富裕示范区。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0.86亿元,完成预算的96.0%,比上年执行数增长(以下简称“增长”)4.2%,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可比增长13.6%,其中:税收收入122.12亿元,完成预算的81.6%,比上年执行数下降(以下简称“下降”)11.4%,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可比增长0.3%;非税收入48.74亿元,完成预算的172.6%,增长86.7%;加上预计转移性收入526.80亿元,收入合计697.66亿元。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7.10亿元,完成预算的108.1%,增长11.3%;加上预计转移性支出90.56亿元,支出合计697.66亿元。

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市本级

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2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2.4%,增长0.3%,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可比增长10.8%;加上预计转移性收入117.42亿元(中央税收返还3.69亿元、省转移支付收入66.38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5.60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57亿元、调入资金15.38亿元、下级上解收入3.90亿元、使用结转资金9.90亿元),收入合计161.71亿元。

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4.20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2%,增长11.7%;加上预计转移性支出67.5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4.80亿元、补助下级支出40.49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123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亿元、结转下年支出6.10亿元),支出合计161.71亿元。

收支相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9.09亿元,完成预算的83.4%,下降15.7 %;加上预计转移性收入193.32亿元,收入合计502.41亿元。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76.33亿元,完成预算的101.4%,下降4.3 %;加上预计转移性支出126.08亿元,支出合计502.41亿元。

收支相抵,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2.市本级

202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4.1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49.0%,下降53.1 %,主要是土地出让金收入下降;加上预计转移性收入95.1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5481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76.35亿元、调入资金3.89亿元、使用结转资金14.37亿元),收入合计179.27亿元。

202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0.8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8.1%,下降23.5 %;加上预计转移性支出18.45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8.20亿元、调出资金9.0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21亿元、补助下级支出400万元),支出合计179.27亿元。

收支相抵,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

2022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89亿元,完成预算的177.9%,增长6.6%;加上预计转移性收入2995万元,收入合计3.19亿元。

2022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684万元,完成预算的34.4%,下降44.3%;加上预计转移性支出2.72亿元,支出合计3.19亿元。

收支相抵,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2.市本级

2022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8亿元,完成预算的1020.6%,增长144.0%,主要是市城投公司补缴利润;加上转移性收入1419万元(使用结转资金1419万元),收入合计1.62亿元。

2022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400万元,完成预算的98.7%,下降19.9%;加上转移性支出1.38亿元(调出资金1.38亿元),支出合计1.62亿元。

收支相抵,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

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7.09亿元,完成预算的105.3%,增长9.7%。

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10.39亿元,完成预算的102.3%,增长7.2%;加上预计转移性支出16.70亿元,支出合计127.09亿元。

收支相抵,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2.市本级

2022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1.68亿元,完成预算的101.3%,增长304.3%,主要是2022年起全市医保基金由市级统筹管理。

2022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2.63亿元,完成预算的101.1%,增长323.0%;加上预计转移性支出9.05亿元,支出合计71.68亿元。

收支相抵,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五)经批准举借债务的规模、结构、使用、偿还情况

1.举借规模

2022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011.4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58.0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553.40亿元。
    2022年,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12.8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63.7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49.11亿元。

2.结构情况
    2022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011.4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58.04亿元,专项债务余额553.37亿元。
    2022年,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312.8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63.78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49.10亿元。
    3.使用情况
    2022年,全市安排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支出187.27亿元,其中:市政建设70.05亿元,教育、科技、医疗、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48.70亿元,交通运输27.37亿元,农林水利建设19.76亿元,物流设施10.60亿元,保障性住房3.60亿元,其他7.19亿元。
    2022年,市本级安排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支出73.85亿元,其中:市政建设27.70亿元,教育、科技、医疗、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15.95亿元,交通运输13.50亿元,物流设施9.60亿元,农林水利建设5.20亿元,其他1.90亿元。

4.偿还情况

2022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27.7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1.03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6.76亿元。

2022年,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8.20亿元,其中:专项债务还本支出8.20亿元。

二、2022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一)财政收支运行平稳有序。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坚持全市一盘棋,强化收入统筹协调和政策研究,全面分析预判收入形势,增强收入管理主动性,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4.2%,增幅位列全省第二。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抢抓山区跨越式高质量发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等重大政策机遇,全市首次争取到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1.75亿元;争取到国家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5亿元、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补助资金1500万元、省级巨灾保险试点专项补助资金4500万元。全市争取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补助资金25.42亿元,全力支持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事业发展。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建立预算执行月度通报制度,10月份起对部门单位预算执行进度低于一定比例的项目分情况核减年初预算,市本级全年共压减3亿元,统筹用于重点领域支出。

(二)稳进提质政策落地见效。落实减税降费,建立财政、税务、人行等部门协同联动机制、退税资金库款监测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留抵退税“早退快退”。实施政策集成,深入贯彻全省“5+4”稳进提质政策体系,迭代升级惠企纾困政策,全市共兑付涉企类财政扶持资金42.82亿元,其中市本级20.89亿元。实施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政策,全市共计减免国有房产租金7792万元,其中市本级2528万元。突出政府采购靶向帮扶,政府采购项目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全市全年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亿元。全市累计发放普惠性消费补贴、汽车消费补贴2.3亿元,撬动消费16.9亿元。推进政策直达,出台《丽水市直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试行)》,推动惠企利民资金一键直达。全市共争取中央直达资金72.28亿元,分配进度100%,支出进度99.9%,充分发挥直达资金效益。强化财金协同,积极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扶微助小,全市政策性融资担保一体化在保余额16.18亿元,增长56%。推出“乡村振兴-小额农担”融资担保产品助力乡村振兴,在保金额达3.27亿元。推广“政采贷”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累计授信金额达4.91亿元,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

(三)重大战略部署有效支撑。支持扩大有效投资,全市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87.27亿元,增长15.6%,其中市本级73.85亿元,增长22.7%。实施专项债券项目倍速行动,加快债券使用进度。市直安排政府投资项目资金84.25亿元,全力保障衢丽铁路、丽水机场等重点领域工程资金需求。助力“双招双引”战略,发挥基金招商作用,深入推进高质量绿色发展基金等政府产业基金的投资运作,设立双招双引中信医疗、共同富裕富浙富创等子基金,通过创新方式、多级联动,为我市重点产业、“大好高”项目提供基金支持。加大人才科技投入,全市安排人才科技专项资金12亿元,持续打造人才创新创业高地。全市统筹财政资金8000万元,激励县(市、区)争先创优。

(四)民生社会事业保障有力。聚焦共同富裕,树立共建共享民生发展理念,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更加优质均衡。全市民生支出444.0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3.1%,增长9.9%。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全市统筹安排疫情防控经费8.48亿元,其中市本级1.05亿元,加强发热门诊、方舱医院、医疗机构核酸检测实验室等建设,保障免费核酸检测、新冠病毒疫苗全民免费接种。推进健康丽水,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支出2.81亿元,人均支出金额达114元,高于省定标准17.5%。全市落实资金1500万元助力“智慧流动医院”建设,巡回医疗服务覆盖全市758个未设医疗机构的行政村。加大教育投入,稳步提高市本级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小学和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分别为800元、1000元,小学和初中生均教学业务费标准分别为550元、1250元,均高于省定标准。助力社保安民,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910元提高到1035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从225元提高到255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1080元提高到1090元。促进稳岗就业,全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支出1.15亿元,发放失业保险待遇8727万元,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作用。

(五)财政管理水平稳步提升。扎实推进预算编制管理,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建立健全项目支出预算定额标准体系。完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机制,从储备、编报、审核等环节对预算项目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健全项目滚动管理和入库评审机制。完善公务出行保障,进一步完善公务出行相关流程,推进“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升级改造,从指标管理、派车管理、经费管理等多角度化解预算单位公务用车难问题。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市直政府投资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和前期经费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财政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对2021年所有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并选取部分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和绩效抽评,推进绩效评价提质增效。全面深化数字化改革,持续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市各级各部门已全部实现线上开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等财政核心业务。成功上线“市县一体化”政府采购远程异地开评标系统,实现效率、效益和公平叠加。创新搭建全领域数字函证区块链服务平台,有力强化财会监督。守住风险防控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决守住“三保”底线。建立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控考核机制,切实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隐患。开展全市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自查工作,筑牢乡镇财政管理防火墙。

2022年,财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财政管理过程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一是经济增长面临多重压力,税收收入增速下滑、土地出让收入下降,叠加防疫性增支、政策性增支、保障性增支等因素,财政减收增支矛盾突出;二是过紧日子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三是预算执行管控能力有待提高,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三、2023年预算安排情况

(一)2023年财政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对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2023年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结合对财政收支形势的分析和预测,全市2023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紧扣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增强财政可持续能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过紧日子思想,集中财力办大事;助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全力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丽水提供坚实保障。

(二)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市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182.86亿元,增长7.0%;加上预计转移性收入507.84亿元,收入合计690.70亿元。全市拟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6.53亿元,剔除新增一般债务安排的支出因素,增长6.8%;加上预计转移性支出64.17亿元,支出合计690.70亿元。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市本级

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47.39亿元,增长7.0%;加上预计转移性收入96.13亿元(中央税收返还3.69亿元、省转移支付收入44.74亿元、下级上解收入4.10亿元、使用结转资金6.10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50亿元、调入资金29.0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亿元),收入合计143.52亿元。

2023年,市本级拟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70亿元,剔除新增一般债务安排的支出因素,增长11.4%;加上预计转移性支出42.82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5.50亿元、补助下级支出26.70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00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1235万元),支出合计143.52亿元。

收支相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全市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368.76亿元,增长19.3%;加上预计转移性收入163.04亿元,收入合计531.80亿元。全市拟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00.02亿元,剔除新增专项债务安排的支出因素,增长21.8%;加上预计转移性支出131.78亿元,支出合计531.80亿元。收支相抵,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2.市本级

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175.56亿元,增长108.7%;加上预计转移性收入58.0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211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56.63亿元、使用结转资金1.21亿元),收入合计233.62亿元。

2023年,市本级拟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4.29亿元,剔除新增专项债务安排的支出因素,增长58.9%;加上预计转移性支出39.33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0.38亿元、调出资金28.50亿元、结转下年支出4565万元),支出合计233.62亿元。

收支相抵,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全市

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4.92亿元,增长70.1%,主要是县(市)国有资源转让一次性收入;加上预计转移性收入296万元,收入合计4.95亿元。全市拟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460万元,下降26.1%;加上预计转移性支出4.60亿元,支出合计4.95亿元。收支相抵,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2.市本级

2023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6029万元,下降59.1%,主要是上年有一次性利润补缴因素。

2023年,市本级拟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00万元,下降58.3%;加上预计转移性支出5029万元,支出合计6029万元。

收支相抵,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全市

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122.44亿元,下降3.7 %。全市拟安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12.07亿元,增长1.5%;加上预计转移性支出10.37亿元,支出合计122.44亿元。收支相抵,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2.市本级

2023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66.40亿元,下降7.4%。

2023年,市本级拟安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1.44亿元,下降1.9%;加上预计转移性支出4.96亿元,支出合计66.40亿元。

收支相抵,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六)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

1.全市

1月,省财政厅提前下达丽水市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49.4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1.0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18.46亿元。丽水市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暂为1160.94亿元。

2023年,全市存量政府债务到期32.83亿元,其中: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安排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2.09亿元,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中安排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0.74亿元。

2.市本级

1月,省财政厅提前下达丽水市本级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9.2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0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7.23亿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已编入2023年预算,主要用于城市路网、市政工程、卫生教育、产业园区等基础设施建设。鉴于2023年全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尚未下达,市本级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暂为2022年限额312.89亿元,加上提前下达的2023年新增限额,合计362.12亿元。2023年全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待省财政厅下达后,再依法编制调整预算方案(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2023年,市本级存量政府债务到期10.88亿元,其中: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安排一般债务还本支出0.50亿元,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中安排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0.38亿元。

四、认真做好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工作

(一)强化资源统筹,确保财政运行平稳。充分发挥财税收入协调领导小组统筹作用,强化分析研判,提高组织收入的主动性、前瞻性。在推动产业发展、培植财源基础上,研究完善激励机制,激发部门生财理财内生动力。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动向,抢抓政策窗口期和机遇期,最大限度争取上级资金政策倾斜,重点做好专项债争取和项目储备工作。持续推动集中财力办大事政策体系迭代升级,统筹“资金、资产、资源”,形成政策合力、资金合力和工作合力。坚持开源和节流并重,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探索部门过紧日子评价机制,严控“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进一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把更多的财政资源用于改善基本民生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二)注重精准施策,提升财政政策效能。全面推进财税固本强基行动,继续实施经济稳进提质财政激励政策,巩固经济企稳回升的良好态势。优化完善助企惠企政策,继续支持小微企业纾困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持续落实政府采购预留中小企业份额、取消企业投标保证金等资金占用政策,降低企业成本。加快研究制定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财政政策,稳住外贸发展基本盘。加快推进政策性融资担保一体化改革进程,持续扩面增量,争取全域纳入融资担保一体化。发挥产业基金引导撬动作用,探索促进产业基金保值增值的有效路径,更好支撑我市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打造共富村试点升级扩面,深化共富乡村建设。

(三)优化支出结构,促进民生事业发展。坚持首位战略首位保障,加大科技投入力度,确保财政科技投入增长15%以上。推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均衡发展,坚持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和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加快推进生育友好型财政支持政策,推动优化生育政策落地落实。合理调整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孤困儿童基本生活养育、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等标准,落实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机制,稳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建立与公共文化服务发展需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

(四)坚持改革创新,增强财政变革能力。持续深化零基预算管理改革,健全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制、执行和公开中的基础支撑作用,提高预算支出精准性、科学性。探索建立重大增支政策的管控机制,健全重大政策和重大政府项目事前论证评估机制、事中预警监控机制和事后评价机制。推进清廉财政“三不腐”能力指数全面应用,提高财政精细化智管水平。

(五)严肃财经纪律,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探索建立与人大预算绩效监督相结合的管理机制,逐步构建起多主体协同的预算绩效监督新模式。完善防范化解债务风险长效机制,积极运用“隐债智控”数据分析系统,有效防范新增隐性债务。建立健全多渠道筹措机制,持续做大社保基金抗风险“蓄水池”,加强基金风险研判,确保基金平稳运行。提升财会监督效能,强化对重大财税政策落实情况监督、重大专项监督和重点领域会计监督。开展乡镇内控指引及样本推广,促进乡镇提升内控管理水平。切实发挥预算备案审查机制的约束作用,完善基层“三保”风险管控机制,从源头防范和降低财政运行风险。

2023年,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议和要求,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大力弘扬浙西南革命精神,全面厉行“丽水之干”,争先创优、攻坚克难,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丽水探索与实践,为建设绿水青山与共同富裕相得益彰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丽水展现财政新担当。

2023年预算债务公开.pdf

2022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表格.pdf

2022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