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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MB1848572H/2023-13864 文号 丽自然资规办〔2023〕6号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3-03-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公布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0 11:1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市依法治市办统一要求,编制我局2023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

附件:2023年度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3年3月15日  


附件


2023年度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承办单位

会同单位

决策依据

计划完成时间

决策程序

时间节点

1

《丽水市区补缴土地出让金暂行规定》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公众参与

2023年8月底

专家论证

2023年9月底

风险评估

2023年9月底

合法性审查

2023年10月底

集体讨论决定

2023年11月中旬

注:1.公众参与方式还包括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2.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程序根据决策事项需要履行,非必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