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部门文件
索引号 11332500002645574X/2023-40948 文号 丽公办〔2023〕11号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丽水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3-03-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公安局 丽水市监察委员会关于表彰2022年度监察留置看护工作优秀集体及个人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3-30 10:2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办公室

各县(市、区)公安(分)局、监委:

2022年度,全市监察留置看护部门紧紧围绕市监委、市公安局的中心工作,在疫情形势严峻、监察留置看护任务繁重情况下,不畏困难、担当作为,圆满完成监察留置看护任务,有力保障了我市监察审查调查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涌现出了大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为激励先进,鼓舞士气,根据《全市监察留置看护队伍执勤规范化评比活动方案》和《丽水市监察留置所辅警考核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考评,决定对以下3个优秀集体和11个优秀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一、2022年度全市监察留置看护工作优秀集体

1.青田县公安局

2.缙云县公安局

3.龙泉市公安局

二、2022年度全市优秀监察留置看护辅警

1.吴伟华  丽水市监察留置所辅警

2.汪  俊  莲都区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辅警

3.叶良松  莲都区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辅警

4.陈爱武  青田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辅警

5.李金徽  缙云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辅警

6.方小平  龙泉市公安局龙渊派出所辅警

7.武新宇  遂昌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辅警

8.杨慧富  松阳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辅警

9.叶  煜  云和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辅警

10.陈礼灿 庆元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辅警

11.杨  斌  景宁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辅警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推进我市监察留置看护工作高质量专职化建设作出更大贡献,为确保监察留置场所绝对安全,为平安丽水创建再建新功。

丽水市公安局        丽水市监察委员会

2023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丽公办〔2023〕1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