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574X/2023-40948 | 文号 | 丽公办〔2023〕11号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市、区)公安(分)局、监委:
2022年度,全市监察留置看护部门紧紧围绕市监委、市公安局的中心工作,在疫情形势严峻、监察留置看护任务繁重情况下,不畏困难、担当作为,圆满完成监察留置看护任务,有力保障了我市监察审查调查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涌现出了大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为激励先进,鼓舞士气,根据《全市监察留置看护队伍执勤规范化评比活动方案》和《丽水市监察留置所辅警考核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考评,决定对以下3个优秀集体和11个优秀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一、2022年度全市监察留置看护工作优秀集体
1.青田县公安局
2.缙云县公安局
3.龙泉市公安局
二、2022年度全市优秀监察留置看护辅警
1.吴伟华 丽水市监察留置所辅警
2.汪 俊 莲都区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辅警
3.叶良松 莲都区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辅警
4.陈爱武 青田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辅警
5.李金徽 缙云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辅警
6.方小平 龙泉市公安局龙渊派出所辅警
7.武新宇 遂昌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辅警
8.杨慧富 松阳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辅警
9.叶 煜 云和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辅警
10.陈礼灿 庆元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辅警
11.杨 斌 景宁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辅警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推进我市监察留置看护工作高质量专职化建设作出更大贡献,为确保监察留置场所绝对安全,为平安丽水创建再建新功。
丽水市公安局 丽水市监察委员会
2023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