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物业管理条例》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了《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续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将文件征求意见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2023年2月15日至2月26日,《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续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在市建设局网站、丽水市人民政府网站“建言献策”栏目上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
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0条。
2023年3月6日
链接:关于公开征求《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续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