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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451w/2023-13746 文号 -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3-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市本级2022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9 16:2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各直属民办幼儿园:

为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大力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加快构建覆盖面广、质量有保证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根据《丽水市本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丽教直〔2018〕166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市本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认定工作小组

组  长:谢瑞波

副组长:叶旭华  陈海香  翁立辉  陈希鹏  曹志勇

成  员:郑九亮  梅进德  陈长安  邱筱研  吴慧萍

二、申报对象

市本级提出申报认定的民办幼儿园。

三、认定时间

2023年3月7日-3月31日。

四、认定流程

1.自愿申报。自评符合条件的市本级民办幼儿园向浙江省教育政务网上提出申请,提交《丽水市本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申请表》及所需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进入受理程序。

2.审核认定。市教育局成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的民办幼儿园进行资料审核、实地考察和评审,初步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

3.公示公告。对初步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在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4.发文备案。经公示后确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进行发文备案,并报送有关部门。

 

附件:丽水市本级2022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申请表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市本级2022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doc